根據《市人才安居辦法》(市政府令273號)和《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9號),經我市人力資源部門引進的應屆畢業生、在職人才和歸國留學人員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新引進人才租房或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事項 | 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 |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 ||
適用范圍 | 2015年1月1日后 | 2016年3月23日后 | ||
引進人才 | 引進人才 | |||
本科6000元/人 | 本科15000元/人 | |||
補貼標準 | 碩士9000元/人 | 碩士25000元/人 | ||
博士12000元/人 | 博士30000元/人 | |||
發放方式 | 分兩次等額發放 | 一次性發放 | ||
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以上 | ||||
學歷條件 | 本科學歷以上 | (歸國留學人員無全日制學歷要 | ||
求) | ||||
申 | ||||
年齡條件 | 應屆畢業生和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年齡要求本科未滿 | |||
請 | 30周歲、碩士未滿35周歲、博士未滿40周歲。 | |||
條 | ||||
件 | ||||
具有本市戶籍、未享受我市住房保 | 具有本市戶籍、未享受我市住房 | |||
發放條件 | 障,續發時還需在引進我市后 | 保障政策、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 | ||
累計在深繳納三個月的社會保險。 | 險。 | |||
《高等院校畢業生介紹信》、《留學人員報到行政介紹信》、《深圳 | ||||
引進審核文件 | 市招收進站博士后人員備案通知書》、《深圳市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員 | |||
備案通知書》以及招調通知。 | ||||
申請時限 | 引進審核文件簽發之日起一年內。 | |||
事項 | 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 |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 |
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申請補貼。 | |||
兩項新引進人才補貼政策不能重復享受。 | |||
其它說明 | 3.審核結果以審核時的信息狀態為準。 | ||
4.申報指南請登陸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ww.szhrss.gov. | |||
cn)或關注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查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