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調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啦。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消息稱,深圳上調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月提取額從申請當月月應繳存額的50%提高到65%,租房提取的提取額度提高,房租壓力將有所減輕。
其他住房消費提取的額度也得到提高。
住房是民生問題,關系社會經濟發展的全局。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本次公積金提取額度上調是深圳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發展我市住房租賃市場的惠民舉措。租房提取涉及職工人數較多,公積金提取額度上調能讓更多辦理租房提取的職工受益,有助于進一步提高深圳繳存職工的住房消費能力。
小明家那些事
小明每個月交2000元住房公積金,2016年11月提取過一次。今年11月份去辦理租房提取,上調后他能多提多少錢?
這樣算下來,小明一年可以多提15600-12000=3600(元)。
深公積金規〔2017〕2號
各有關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7〕7號)要求,提高職工住房消費支付能力,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本市實際,現將用于支付房租和其他住房消費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調整如下: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職工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百分之六十五。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其他住房消費的,職工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百分之四十。
三、上述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調整后,提取條件、提取方式、提取頻率,以及提取所需材料等要求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執行。
四、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