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廈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了《關于嚴厲打擊騙提住房公積金行為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提及,如果繳存職工違規提取公積金,可能面臨被限制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情況。
《通告》中提及,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公積金中心將記載其失信記錄,并隨個人賬戶一并轉移;對已違規提取資金的,公積金中心將責令其限期全額退回,并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對逾期仍不退回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并依法依規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實施聯合懲戒。值得關注的是,《通告》中專門提及,對于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情節嚴重的,將向其所在單位通報。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個人、中介機構和其他組織,在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過程中涉嫌偽造購房合同、發票、不動產權證書、結婚證等,公積金中心將依法向公安等部門移交問題線索,嚴肅依法懲治。
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偽造證件、合同、票據和私刻公章等均屬違法行為。根據《刑法》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公積金中心也提醒市民,它們從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業務,且公積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不收取任何費用。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辦理相關業務前,可登錄中心網站、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查詢辦事指南,或致電12329服務熱線電話咨詢,通過正規、合法渠道辦理業務,謹防受騙。如果發現騙提的情況,公積金中心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不良中介機構和個人利用虛假證明材料騙提住房公積金行為進行監督、舉報。舉報電話: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