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購房怎么提取公積金
為推進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支持繳存職工異地購房需求,2014年10月9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委聯合下發《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條件,今后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并首次明確提出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2015年9月,住建部又發布《關于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并要求相關部門抓緊出臺異地貸款業務細則。通知指出,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并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托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咨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及貸后管理工作,并承擔貸款風險。
在異地購房的深圳繳存職工,不管購買的是商品住房還是性住房,都可以辦理異地購房提取業務。
提取條件
1深圳市外有房
2購房發票或契稅稅票或政策性住房專用收 據開具時間為三年以內
3只能提取一次
4家庭名下僅一套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家庭名下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同時不超過賬戶余額的六成(2010年9月30日后購房的不予提取)
受理條件
異地購房提取業務:
(1)職工有繳存住房公積金。
(2)票據在有效期內(三年以內)。
(3)職工或其家庭成員(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購買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
(4)2010年9月30日之后購買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異地)不得提取。
業務辦理須知:
1.辦理提取業務前須先修改住房公積金賬戶初始密碼,職工可登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辦事大廳直接修改。
2.辦理異地購房提取的,若職工本人針對該套房產申請了住房按揭貸款,則預約至銀行網點辦理(建議攜帶住房按揭貸款相關材料前往辦理),目前僅開放建設銀行和招商銀行部分網點。
3.購房發票、契稅稅票、專用收據等票據開具時間與職工申請提取時間應相隔三年以內。
4.可辦理提取的住房范圍:本市有關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屬證書載明,土地用途包括居住用地屬性,且房屋用途為住宅、單身公寓、單身宿舍、公寓、宿舍的住房。本市有關主管部門認定為住宅的住房,如屬于住宅性質的別墅等。異地住房范圍參照本市住房范圍認定。
5.職工購買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權利人并以該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得辦理提取。
6.職工對房產數量有異議的,可通過“深圳不動產登記”微信公眾號查詢實際房產數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產權信息查詢證明(查詢截止日期距申請提取時間應當相隔在30天之內)。
7.貸款銀行印章指銀行業務專用章(貸款專用章、消費信貸專用章、會計業務專用章、個人業務專用章等)或銀行公章。
8.職工可憑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密碼”在發卡行自助終端辦理提取預約業務(支持跨行預約,目前暫開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終端公積金業務功能)。
9.異地購房提取無法當場核驗信息,經查詢后3個工作日內辦結。
10.申請材料中注明“復印件一份”的,表明須留存復印件一份,但部分材料仍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請點擊”填報須知“查看。
11. 用于辦理購房提取的房產存在兩個或以上權利人的,權利人之間關系應為配偶、父母、子女,職工需提供房屋權利人之間的關系證明材料;無法提供關系證明材料的可由房屋權利人當場簽署承諾書;房屋權利人也無法到場的,權利人簽署的承諾書應經過公證。
12.如須變更婚姻關系,需提供婚姻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職工預約到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業務銀行
網點辦理
網點查詢鏈接:
http://gjj.sz.gov.cn/xxgk/ywwd/jctq/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或者住房公積金銀行自助終端(建、中、招)、i深圳APP和粵省事微信小程序通過“提取業務辦理預約”功能模塊選擇“發起預約-購買本市住房提取”/“異地購房提取”/“存量提取”,填報相關信息后點擊提交。系統當場審核申請,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預約柜臺辦理。審核不通過的,退回重新填報相關信息。
2 受理:柜員當場檢查申請材料,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給予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審核:柜員當場進一步審核材料后在業務系統錄入相關材料信息。(異地購房無法當場核驗信息的,一個工作日內受理審核。)
4 審批:符合辦理條件的,柜員錄入系統后當場審批通過。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審批不通過并當場告知審批不通過的原因。(異地購房無法當場核驗信息的,一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批。)
5 辦結:審批通過后業務當場辦結。(一個工作日內)
6 送達:系統當場出業務受理回執,申請人當場領取。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或者住房公積金銀行自助終端(建、中、招)、i深圳APP和粵省事微信小程序通過“提取業務辦理預約”情形選擇“發起預約-購買本市住房提取”/“異地購房提取”/“社保存量提取”,填報相關信息后提交。系統當場審核申請,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預約柜臺辦理。審核不通過的,退回重新填報相關信息。
2 受理:柜員當場檢查申請材料,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給予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審核:柜員當場進一步審核材料后在業務系統錄入相關材料信息。(異地購房無法當場核驗信息的,一個工作日內受理審核。)
4 審批:符合辦理條件的,柜員錄入系統后當場審批通過。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審批不通過并當場告知審批不通過的原因。(異地購房無法當場核驗信息的,一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批。)
5 辦結:審批通過后業務當場辦結。(一個工作日內)
6 送達:申請人當場領取業務受理回執。
所需材料
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
住房公積金卡、承諾書
房產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購房發票或契稅稅票或政策性住房專用收據
若職工不能提供房產證的,可提供經當地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辦理提取。職工可向當地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查詢購房合同是否已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