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繳業務》受理條件:
情形:非深戶人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1.深戶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入深戶且在我市有達齡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到帳記錄,且最后參保地在我市。(2)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入深戶,在異地有達齡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到帳記錄,但不符合異地辦理退休且不符合異地延繳條件的參保人,將異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我市后可申請延繳。2.廣東省戶籍非深戶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的最后參保地是、且在深圳連續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5年以上。3.非廣東省戶籍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的最后參保地是深圳、且在廣東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以上。
《養老保險延繳業務》申請材料:
情形:非深戶人員
深圳市社會保險個人參保登記/變更申請表
身份證
戶口本
本人在我市開設的銀行活期儲蓄賬戶
人事檔案
經辦人身份證件
《養老保險延繳業務》辦理流程:
情形:非深戶人員
1. 申請人登錄廣東省政務服務網,選擇需辦理的事項后,點擊“立即辦理”,選擇“個人參保管理”—“個人延繳登記”,根據系統提示,輸入延繳信息; 2.受理:符合網上辦結情形的,系統自動受理(即時);不符合網上辦結情形的,申請人預申請后,下載并打印申請表,并按照業務辦理的指南準備業務材料,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社會保障服務廳綜合窗口,現場取號,按照窗口辦理流程申請; 3.審核:系統審核(即時),審核未通過的系統反饋不通過理由; 4.審批:系統審批(即時),審批未通過的系統反饋不通過理由; 5.辦結:系統為申請人辦理延繳; 6.送達:申請人可網上查詢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