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受理條件:
1.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可以申請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
(1)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學歷為準;
(2)應屆畢業生和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未滿30周歲、碩士未滿35周歲、博士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3)具有本市戶籍;
(4)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未正在租住或獲準租住市區兩級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過政府發放的人才租房補貼;
(5)續發時除需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在引進我市后累計在深繳納三個月的社會保險。
2.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可以申請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以上學歷,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為準;
(2)應屆畢業生和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的未滿30周歲、碩士的未滿35周歲、博士的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3)具有深圳戶籍;
(4)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社會保險關系仍在本市;
(5)本人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二、《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材料:
情形: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表
研究生報到證
三、《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辦理流程:
情形: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1.提出申請。新引進人才應當在首次引進之日起一年內,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提出補貼申請。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2.受理匯總。人力資源部門日常受理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在每月首個工作日匯總上月申請人名單。
3.申請復核。復核新引進人才補貼申請信息。
4.申請審核。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核查申請人戶籍情況,通過信息共享平臺核查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受理名單送市住房保障部門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市住房保障部門在25個工作日內反饋核查結果。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核查結果以及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審核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在本部門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本次申請終止。
5.發放。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