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特區居住證簽注》受理條件:
符合以下三種條件之一即可申請辦理:
一、同時符合在深圳經濟特區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和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兩個條件:
1.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持證人在申請簽注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記錄的居住時間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為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
2.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持證人在申請簽注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為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
二、已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引進人才,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1.高層次專業人才。我市高層次人才資質過期后,仍可以此條件辦理或簽注居住證;
2.海外高層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的留學回國人員;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5.具有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高級工及以上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共包括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高級技師四類。特別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級或在我市進行過技能測試,但持有是外市或國家頒布的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目前還不能以“引進人才”為條件辦理或簽注居住證。
三、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且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簽注》申請材料: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代辦居住證單位、學校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等材料
單位授權委托書
承辦人員身份證明材料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簽注》網上辦理流程:
(一)個人網上申辦居住證簽注流程
1.申請:申請人通過門戶網站(“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服務平臺(https://szjzz.ga.sz.gov.cn)”、“深圳市公安局”)或微信(“深圳居住證”微信公眾號、“粵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網上辦理入口注冊賬號并提交申請。
2.受理:申請材料完備并通過系統初核提交成功的,系統即時受理并出具受理回執,流程開始。 3.審核: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門對申請人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公安機關根據反饋的核實結果進行審核。
4.審批:公安審核結果即為最終審批結果。
5.辦結。審核通過的公安機關系統后臺即時簽注居住證,居住證有效期順延。此時業務辦結、流程結束,無實體證件送達。不符合條件的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二)用人單位、學校網上代辦居住證簽注流程 用人單位、學校代辦居住證簽注的,應當先到所在地居住證窗口(派出所、街道辦)申請居住證代辦賬號。 申請居住證代辦賬號,應當提交用人單位、學校的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單位的授權委托書和承辦人員的身份證明材料。材料齊全的,受理點應當及時開通居住證代辦賬號;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補齊的材料。
1.申請:用人單位和學校應當使用居住證代辦賬號登陸居住證網上辦證系統,按系統要求填報持證人有關信息并提出申請。
2.受理:申請通過系統初核的,系統即時受理并出具代辦受理回執。
3.審核: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門對申請人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公安機關根據反饋的核實結果進行審核。
4.審批:公安審核結果即為最終審批結果。
5.辦結。審核通過的公安機關系統后臺即時簽注居住證,居住證有效期順延。此時業務辦結、流程結束,無實體證件送達。不符合條件的向代辦人說明理由,并由其轉告申請人。
(三)特別提醒。以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條件申請的,需要先在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的網站進行學歷認證,認證通過方可以此條件通過網上、受理點渠道申領及簽注居住證。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簽注》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向居住地居住證受理窗口(派出所、街道辦)遞交申請,流程開始。
2.受理:受理點經初步核對,符合條件的,受理申請并出具受理回執;不符合條件的,即時告知理由。
3.審核: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門對申請人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公安機關根據反饋的核實結果進行審核。
4.審批:公安審核結果即為最終審批結果。
5.辦結。審核通過的公安機關系統后臺即時簽注居住證,居住證有效期順延。此時業務辦結、流程結束,無實體證件送達。不符合條件的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特別提醒。以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條件申請的,需要先在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的網站進行學歷認證,認證通過方可以此條件通過網上、受理點渠道申領及簽注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