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籍遷入》受理條件:
滿足下列條件的,可以辦理:
1.申請人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戶口居民;
2.申請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撫養責任(或征得有撫養權一方同意辦理遷戶)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
(1)年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大學階段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戶口未遷至院校所在地)。
(2)本省生源且戶口已遷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應屆高校畢業生,畢業后未正式落實接收單位,父母戶口已遷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申請人為被投靠人繼子女,其市外戶籍有撫養權的父或母符合我市夫妻投靠條件的,該繼子女可單獨投靠繼父或繼母;
4.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籍遷入》申請材料:
申請人、隨遷子女身份證
申請人現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申請人、隨遷子女戶口簿
隨遷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
被投靠人身份證
被投靠人戶口簿
年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大學教育階段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材料
畢業證
撫養權材料
非婚生子女材料
收養子女材料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籍遷入》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 關注“公安”公眾微信號或登陸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務(網址:http://msjw.ga.sz.gov.cn),實名注冊后根據系統提示填報信息,拍照上傳申請材料。
2.受理 公安機關對申報信息及申請材料進行預受理,自提交材料5個工作日內正式受理,受理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此期間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應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請資格,應不予受理,并說明不予受理原因;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員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3.審核 公安機關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報信息及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過程中發現材料需補正的,向申請人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要求,申請人按要求補正材料后重新進行受理審核;
4.審批 審批人員對審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當場審批。對審批通過的,作出審批決定;對審批不通過的,應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并說明不予批準的理由。
5.辦結 申報人收到微信公眾號推送的辦理通知,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預約前往戶政窗口現場核驗材料,符合辦理條件,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6.證件送達 申請人當場在戶政窗口領取。
四、《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籍遷入》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 申請人通過網上預約:關注“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微信號:szga-110)點擊民生警務頁面的戶政預約,或登陸深圳市公安局門戶網站民生警務戶政預約平臺(網址:https://msjw.ga.sz.gov.cn/tyyy/index.shtml)。按照預約時間前往擬入戶地公安分局提出申請,根據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 公安機關當場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受理,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應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請資格,應不予受理,并說明不予受理原因;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員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3.審核 公安機關10個工作日內對申報信息及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過程中發現材料需補正的,向申請人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要求,申請人按要求補正材料后重新進行審核。
4.審批 公安機關依據法規和辦理程序對申請材料當場審批;對審批不通過的,應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并說明不予批準的理由。
5.辦結 申報人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預約前往戶政窗口現場核驗材料,符合辦理條件,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6.證件送達 申請人當場在戶政窗口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