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長期拖欠或克扣者工資,但勞動者沒證據證明拖欠或克扣勞動者工資的事實,勞動者怎么辦?
按照市的規定,勞動者沒證據證明單位克扣勞動者工資事實的,深圳市勞動仲裁部門及法院對勞動者最近兩年內的工資爭議均予審理,且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如用人單位不能舉證,將承擔不利后果。
對超過兩年的部分也予以審理,但舉證責任由勞動者承擔;如勞動者不能舉證,且用人單位不承認拖欠或克扣其該期間工資的,勞動者將承擔不利后果。
所以,用人單位長期拖欠或克扣勞動者工資,但勞動者沒證據證明拖欠或克扣勞動者工資事實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全額支付最近兩年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