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齡在18周歲以上,48周歲以下;
(二)身體健康;
(三)高中(含中專)以上學歷;
(四)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并繳納社會保險;
(五)未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有關的規定;
(六)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教養及犯罪記錄。
符合以上基本條件的人員,按照《市2012年度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指標及分值表》積分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積分入戶申請。
重要提示:所有積分入戶各項指標分值的計算截止時間以代理機構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提交信息成功日為截止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