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信息修改
1、已在系統成功提交信息待公示的,代理機構需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員,點擊“撤回信息”撤回申報信息,經修改后重新提交,等待公示。
2、公示期間系統已鎖定信息,不能撤回修改。公示通過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未受理書面申報材料的,如修改非關鍵信息(不包括呈報單位、姓名、身份證號、房產信息),且距最近一次成功提交信息日不滿60天的,呈報單位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員,點擊“撤回信息”撤回申報信息,經修改后,積分仍達100分以上的,可重新經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無須再次公示),并根據系統提示重新打印呈報表格。
注:如修改呈報單位、姓名、身份證號碼、房產信息,或距最近一次成功提交信息日已滿60天的,系統提交后再次納入公示。
3、書面申報材料已受理尚未獲審批的,如修改非關鍵信息(不包括呈報單位、姓名、身份證號、房產信息),且距最近一次成功提交信息日不滿60天的,呈報單位需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人員,點擊“(終止)撤消信息”——填寫原因。打印《撤消申請表》按要求簽字蓋章,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審批通過后,該申報業務作廢。經修改后,積分仍達100分以上的,呈報單位可重新經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無須再次公示),并根據系統提示重新打印呈報表格,呈報單位按表格要求簽字蓋章。(無需回戶籍地重新蓋章)。
注:如修改呈報單位、姓名、身份證號碼、房產信息,或距最近一次成功提交信息日已滿60天的,系統提交后再次納入公示,所有呈報表格須重新簽字蓋章(需回戶籍地重新蓋章)。
4、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通過的,可修改或(終止)撤消申報信息。信息修改范圍僅限《招、調用員工通知》及入戶人員信息卡上的信息,但身份證號與姓名不能同時更改。
修改信息:進入人才引進業務系統,點擊“業務進度查詢”——選擇“業務進度”——選擇人員——點擊“變更申請”,輸入變更內容,保存并提交。打印《變更申請表》,并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待“辦理狀態”為“審批通過”時,呈報單位退回原《招、調用員工通知》及入戶人員信息卡,并重新領取。
(終止)撤消信息: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在“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人員,點擊“(終止)撤消信息”——填寫原因。打印《撤消申請表》,按要求簽字蓋章,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并退回原《招、調用員工通知》及入戶人員信息卡。審批通過后,該申報業務作廢。
二、進度查詢
代理機構查詢:信息提交后,代理機構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在“綜合管理”欄目內點擊“進度反饋”——選擇“在職人才引進”——選擇人員,查詢已經提交的業務辦理進度。申請信息修改的可點擊“信息變更進度”查詢辦理進度。
本人查詢:登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szhrss.gov.cn)——“便民服務”——“人才引進辦理狀態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