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設定住房公積金提取情形及提取條件的考慮因素
《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提取規定》)中提取情形及條件的設置主要基于以下三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目的是解決職工自住住房問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有明確的限制范圍,不得隨意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
二是在主要支持解決職工自住住房問題(租房、購房)的基礎上,盡量兼顧其他需求。做到不分戶籍,人人可提,使得提取群體覆蓋面更廣。對一次性付清房款的、還清貸款的、正在還房貸的、租房并準備按揭購房的、租房并無計劃在本地購房的、無購房租房等不同住房消費群體的,都可以按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
三是合理設置提取情形,積累資金,通過低息貸款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互助作用,支持職工(包括夾心層群體)解決自住住房問題。
從《提取規定》條文來看,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用途多,使用更寬松。如占我市人口總量較大比例的外來人口中,租房占多數,考慮到此種情形和我市住房公積金啟動之初的特點,提取要件上不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實行誠信申報;另外也考慮到部分群體在深圳無自住住房消費支出的現狀,為增強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目的性,將此情形納入到“其他住房消費情形”中去,繳存累計滿12個月后,每年度即可以申請提取一次。而“其他住房消費情形”包含的范圍很廣,包括支付住房物業服務費、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住房裝修費、舊住宅區加裝電梯費等其他未納入《提取規定》第五條即購房、租房、還貸和建造、翻建、大修中的住房消費情形。這些在全國住房公積金實踐來看,是特色之處。
二、提取規定正式發布稿和征求意見稿的比較
與征求意見稿比較,正式發布稿對于職工提出的提高租房提取額度,降低多套房購房提取或還貸提取限制力度,關注原住房公積金存量資金提取,降低留存額以及增加其他住房消費等方面都進行了修改,如取消了征求意見稿每月租房消費提取額1000元的限制,將留存額從3個月降低至1個月,降低了三套房及以上住房的限制力度,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積金按照原先提取,增加了其他住房消費情形。
三、提取情形的種類
提取情形包括住房消費情形和其他情形,具體包括:
一是住房消費情形包括買房、付房租、還月供、建房(以及翻建和大修住房)、其他住房消費(如付物業費、裝修費等)。
二是其他情形包括退休、完全喪失能力并與單位終止、男性年齡滿5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45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在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定居、戶籍遷出本市、戶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請基本或者基本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需要說明的是,職工的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發生住房消費的,職工也可以申請提取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四、提取業務辦理地點和方式
目前,全市有近200家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可以辦理提取業務,請在公積金中心網站查詢網點具體地址及網點具體可辦理的業務,職工可以就近選擇網點辦理提取業務,提交相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辦理。其中需要說明的是,“其他住房消費”只要在網點簽訂網上業務辦理協議后,就可以在公積金中心網站的網上辦事大廳辦理了。
五、住房消費提取的基本要求
(一)所有的住房消費中,如同時發生了購房、租房、還貸,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和其他住房消費情形的,只能選擇其中一項情形提取。
(二)在住房消費提取時,如果每一種住房消費情形下多套住房同時發生的,即同時購買了多套房、同時租了多套房、同時還貸了多套房,同時建造、翻建、大修了多套房和用于多套其他住房消費情形的,只能選擇其中一套提取。例如:職工同時租住幾套住房,申請提取時,只能選擇其中一套來提取。
(三)可申請購房提取和還貸提取的住房類型,限于具有所有權商品住房、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四)租房提取、還貸提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的住房限于本市范圍。
(五)購房提取不限本市范圍,在異地購房的也可以提取。
六、購房提取的條件和要求
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買了房,職工怎么提取呢?可以選擇以下方式:
(一)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可以選擇購房提取,按規定提取賬戶內的額度。
(二)通過銀行貸款買房的,可以先選擇購房提取,按規定提取賬戶內的額度后,再選擇還貸提取。
需要說明的是,市外購房的,須憑房地產權屬證書提取;市內外購房時間以票據開具時間為準,職工應當在票據開具后的兩年內申請提取,購房提取不僅對其家庭成員(職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數量有要求,而且對其家庭成員名下合計一套房情形和兩套房及以上情形的,提取額度有所區分。
比如:
1、家庭成員名下合計一套房情形,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2、家庭成員名下合計兩套房情形的,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存儲余額的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3、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2010年9月30日之后購買的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異地),不能申請提?。?010年9月30日之前購買的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可以提取,但提取額度有區分,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0%且不得超過購房實際發生額;
家庭成員住房數量的合計數以家庭成員市內外住房總的數量為準。家庭成員指職工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七、租房提取的條件和要求
只要是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沒有住房的,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每個月最多可以提取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一半,但不能超過實際支付的租金額度。職工一年內可提取兩次。上一年度或連續幾年沒有提取的,可以累計提取。
租房提取實行誠信申報,不需提供租賃合同。
八、還貸提取的條件和要求
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住房正在還貸的,職工可以選擇其中一套提取用于還貸。
如果職工和公積金中心簽訂按月還貸委托提取協議的,公積金中心按月將職工每月的可提取額度轉至職工的聯名卡儲蓄賬戶,用于職工還貸。
如果職工沒有選擇按月還貸委托提取的,每年只能到公積金網點柜臺提取一次。
九、其他住房消費提取的條件和要求
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用于其他住房消費的, 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每年可提取一次,上一年度或連續幾年沒有提取的,可以累計提?。幻看翁崛☆~度不超過申請時段職工住房公積金應繳存總額的30%。
需要說明的是,其他住房消費包括支付住房物業服務費、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住房裝修費、舊住宅區加裝電梯費等其他未納入《提取規定》第五條即購房、租房、還貸和建造、翻建、大修中的住房消費情形。
十、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依據
職工在2010年12月前在社保局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若是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還有剩余額度沒有提取的,職工可以按照在社保局繳存住房公積金時的提取政策來提取,不超過實際支出費用。
職工賬戶內既有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積金又有2010年12月后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提?。?br/>
(一)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積金,可根據《提取規定》實施前我市有關住房公積金提取具體規定申請提取;2010年12月后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照我市《提取規定》規定的住房消費及其他情形進行提取。
(二)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積金和2010年12月后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可以一并按照我市《提取規定》規定的住房消費及其他情形進行提取。
十一、非深戶職工的提取情形和要求
按照我市的提取具體政策,非深戶職工同樣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租房、買房、還月供以及其他住房消費。
考慮到非深戶籍職工在戶籍所在地的宅基地建造住房的需要,我市增設了該提取情形,目前具體操作辦法正在制定中,將在今后適時發布。
此外,非深戶職工離開深圳的,在其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出和接續手續后,可以在住房公積金業務銀行網點申請提取。
職工不能辦理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接續手續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停止繳費時間自申請之日起應當滿三個月。
未繳納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的,須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并且職工工傷保險自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之日起停繳達三個月;其中勞動關系終止證明不能提供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須已辦理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