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個人申辦在職人才引進業務申報材料
(一)《市在職人才引進呈報表》
此表在人才引進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動生成,表中所填內容須真實準確,申請人在“本人承諾”處簽名,并由在深工作單位和呈報單位的法人代表(負責人)、人事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如在戶籍地有正式工作關系及人事檔案,須如實準確填寫調出單位及調出單位審批(主管)單位信息。
申請人配偶及子女信息須如實填寫,在入戶時公安部門將核查相關信息。
(二)《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審查表》
此表在人才引進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動生成,在戶籍地有正式工作關系及人事檔案的,需由調出單位及調出審批(主管)單位的法人代表(負責人)、人事經辦人簽名、加蓋 公章并留電話。
在戶籍地無正式工作關系及人事檔案的,須由戶籍地鄉鎮政府、居委會(含村委會)主要 負責人、業務經辦人簽名、加蓋公章并留電話。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戶籍地鄉鎮政府或居委會或原工作單位,一份存入個人檔案, 一份報送市人力資源保障局。
(三)學歷證書及驗證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1.學歷為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可登陸中國高等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以下簡稱學信網)進行在線驗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網上核查有效期請選擇24個月或以上。查詢方式詳見申請《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操作指引;也可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2.學歷為中專學歷的,須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書鑒定證明》或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中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學歷為境外學歷的,須提供中國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憑驗證書》。
呈報單位對以上學歷驗證信息需上網核實,并由人事經辦人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歷證書鑒定證明》、《中國中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境外高等教育文憑驗證書》簽名確認。
(四)經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五)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技能職業資格證書、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
1.專業技術資格(驗原件,收復印件),屬于以下情況的還須提供:
(1)持有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人員,須提供含資格審批部門意見的檔案材料(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專業技術資格呈報表或專業技術資格認定通知等)(驗原件,收復印件)。
?。?)持有非廣東省評定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需提供的材料清單見《以非廣東省評定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申辦人才引進材料指引》。
2.技能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非在深圳考試取得的技能職業資格證書,須通過本市人力資源部門組織的相應職業技能鑒定等級的綜合水平測試。
技能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應在《深圳市技能人才引進緊缺職業目錄(2017年)》范圍內,詳見《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分值表(2017)》的附件1。
3.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目錄詳見《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分值表(2017)》的附件2《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目錄》。
(六)近五年(2013年至2017年)技能競賽文件及相關獲獎榮譽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以上所述技能競賽文件及相關獲獎榮譽證書指在廣東省、深圳市、區人力資源部門舉辦或
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
(七)授權公告日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內的國家專利證書、專利登記簿副本及年檢發票(驗原件,收復印件)
以上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存在發明人變更情況不能積分。發明專利在授權公告日后存在發明人變更情況不能積分。專利年檢發票須為知識產權部門出具的年檢發票。
?。ò耍┰谑澜缂寄艽筚惡蛧壹壱?、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或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廣東省技術能手”、“深圳市技術能手”稱號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的榮譽證書及相關表彰文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ň牛┩顿Y納稅材料
1.以個人所得稅積分,須在最近3個年度內每年均有完稅記錄(以申報日期/入庫日期為準),但最近3個年度內累計納稅達到24萬以上的除外。須提交本市稅務機關出具的近三年納稅證明(收復印件)。
2.以其它形式的納稅積分,需提交:一是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不驗原件,收復印件);二是商事登記信息查詢單??稍谏钲谑袌霰O督管理局網站(http//www.szscjg.gov.cn)—網上辦事— 商事登記簿查詢—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打印相關信息查詢界面,加蓋用人單位公 章,包括企業注冊信息、股東信息、變更信息等頁面)三是本市稅務機關出具的近三年納稅證 明(收原件)。
注:上述最近三個年度指2014年至2016年。
(十)本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不驗原件,收復印件)
1.戶口本(收首頁及相關人員信息頁復印件,印同一張紙上);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A4紙的同一面上)。
2.屬集體戶且無法取出原件的,須提供集體戶口本中相應戶口頁復印件(須加蓋公安部門公章),或提供其戶籍地所在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3.身份證號碼曾有變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須提供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須說明出現兩個不同身份證號的原因、變更時間,并須明確一個有效身份證號。
4.如配偶為外籍或者香港、澳門、臺灣人士,須提供配偶的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不驗原件,收復印件)。
(十一)隨遷子女證明材料
有隨遷子女的均須提供本人及隨遷子女的戶口本(含首頁,驗原件,收復印件)。屬異地隨遷子女的,另須提供隨遷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ㄊ┗橐黾坝媱澤C明材料
1.已婚(指初婚)的提供結婚證,如本人及配偶復婚或再婚的另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離婚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調解書。(不驗原件,收復印件)
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須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有效期12個月。
(十三)《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信息校核表》(收復印件 )
此表在人才引進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動生成,本人及呈報單位認真校核所填報信息,并按要求簽名確認。
?。ㄊ模┢渌Y格證明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符合《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十九條規定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十五)人事檔案
辦理調干及調工的,人力資源部門需審核人事檔案。
辦理招工的,人力資源部門不需審核檔案,但如因學歷、身份證、姓名及工作經歷等需通過檔案進一步核實的,須提供相關學籍檔案或人事檔案。
注:
1.上述材料外,人力資源部門在審核材料時需進一步審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關材料。
2.申請人需在我市人才引進定點體檢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果由體檢醫院上傳至人才引進系統,申請人無需提交紙質體檢表。
體檢事項詳見附件6關于印發《深圳市擬引進市外人員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深衛人發〔2013〕55號)。
辦理時間: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