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職人才引進申報材料清單
序號 | 材料名稱 | 適用范圍 |
1 | 材料清單(收原件) | 所有人 |
2 | 《市在職人才引進呈報表》(收原件) | 所有人 |
3 | 《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審查表》(收原件) | 所有人 |
4 | 學歷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 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以中專學歷+專業技術資格或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條件申辦的人員。 |
5 | 學籍檔案 | 以普通高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申辦招工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以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申辦招工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需通過學籍檔案核實學歷等信息的其他人員。 |
6 | 《境外高等教育文憑驗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 境外學歷的 |
7 |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請選擇24個月或以上,交復印件,呈報單位經辦人上網核實后簽名并注明日期)或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驗原件,收復印件) | 大專及以上學歷的 |
8 | 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書鑒定證明》或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中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驗原件,收復印件) | 以中專學歷+專業技術資格或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條件申辦的人員 |
9 | 經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 申報高層次人才引進的 |
10 | 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根據情況還須提供如下材料:(1)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須提供含資格審批部門意見的檔案材料(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專業技術資格呈報表或專業技術資格認定通知等)(驗原件,收復印件)。(2)非廣東省評定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如已取得市、區人力資源部出具的《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證明》的,可申報。如未取得《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證明》的,材料要求詳見附件4《以非廣東省評定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申辦人才引進材料指引》。 | 申報以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
11 | 技能職業資格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照片頁和等級頁 | 申報職業資格人員 |
12 | 專項職業能力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照片頁和等級頁 | 申報專項職業能力的人員 |
13 | 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的(驗原件,收復印件) | 申報全國統考職業(執業)資格的人員 |
14 | 近五年(2013年至2017年)技能競賽文件及相關獲獎榮譽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 申報技能競賽的人員 |
15 | 在世界技能大賽和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或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廣東省技術能手”、“深圳市技術能手”稱號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榮譽證書及相關表彰文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 申報此項條件的人員 |
16 | 本市稅務機關出具的納稅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 申報投資納稅的人員 |
17 |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不驗原件,收復印件)、企業商事登記信息查詢單(包括企業注冊信息、股東信息、變更信息頁面,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本市稅務機關出具的納稅證明(收原件) | 申報除個人所得稅外的其它形式納稅人員 |
18 | 國家專利證書、專利登記簿副本及年檢發票(驗原件,收復印件。證書印首頁及主要信息頁) | 申報發明創造的人員 |
19 | 本人戶口本、身份證(不驗原件,收復印件。戶口本復印首頁和相關人員頁) | 所有人 |
20 | 配偶戶口本、身份證(不驗原件,收復印件。戶口本復印首頁和相關人員頁) | 已婚(指初婚)、復婚、再婚的提供 |
21 | 隨遷子女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首頁、本人頁和隨遷子女頁) | 申報隨遷子女的人員 |
22 | 隨遷子女出生醫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 申報異地隨遷的人員 |
23 | 結婚證(不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照片頁和姓名頁) | 已婚(指初婚)、復婚、再婚的提供 |
24 | 離婚證,以及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協議書(不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照片頁和姓名頁) | 本人離婚、復婚、再婚或配偶再婚的人員提供 |
25 |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收原件) | 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 |
26 | 人事檔案(審驗后退) | 申報調干或調工的人員 |
27 | 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信息校核表(收原件) | 所有人 |
28 | 其他資格證明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 符合《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十九條規定的人員 |
29 | 體檢信息(體檢結論由體檢醫院在兩個工作日內錄入人才引進系統,申請人無須提供紙質體檢報告) | 所有人 |
說明:
1.申報材料按材料清單順序整理好,左上角裝訂。
2.此材料清單僅作簡要引導,具體所需材料和相關要求請閱讀《2017年度單位(個人)申辦在職人才引進業務指南》。除上述材料外,人才資源部門在審核材料時需進一步審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關材料。
3.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www.szhrss.gov.cn
重要提示
(一)關于申報年齡和各項條件的計算
人才引進申報年齡及各項條件的截止時間計算,以呈報單位在人才引進系統最后一次提交 信息成功為準,在提交信息成功時,申請人需具備與所申報信息一致的相關資質。
在撤銷修改信息時,請注意申報年齡的問題。如撤銷修改后重新提交信息,申報年齡及各 項條件的計算均以重新提交信息的時間為準。重新提交信息后因超齡或其他原因不符合人才引 進條件的,人力資源部門不再受理其人才引進申請。年齡計算范例:如申請人1972年6月1日出 生,2017年5月31日及之前為45周歲以下。
(二)關于人事檔案問題
申請人辦理人才引進業務時,應如實申報本人調出單位和檔案情況(干部檔案或工人檔案,下同)。有人事檔案的,需在申請人才引進時一并辦理人事檔案商調手續。申請人未如實 申報人事檔案情況或未按規定辦理人事檔案商調手續的,相關責任后果由其本人承擔。
(三)關于申請人身份確認的問題
申請人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根據其身份情況,按調干、調工、招工區別辦理招調手續。
申請人有人事檔案和調出單位的,具有干部身份的按調干辦理;具有工人身份的,按調工辦理;其他人員按招工辦理。申請人及呈報單位在系統申報人才引進業務時,應如實填報本人身份(干部、工人)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干部身份及工人身份判斷可參照《業務類型(調干、調工和招工)判斷指引》。有人事檔案的申請人身份判斷可咨詢本人現人事檔案保管單位。
在人才引進系統填報辦理調干及調工的,市人力資源部門會審核其人事檔案,核實其干部或工人身份。如申報信息與市人力資源部門核實情況不一致的,以市人力資源部門審核為準。
(四)關于子女隨遷問題
根據我市子女隨遷規定,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才可在申辦人才引進業務時申請子女隨遷:
1.本人生育且撫養權歸屬本人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大中專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隨遷子女需與本人在同一戶口本上,且同為城鎮戶籍或同為農業戶籍;
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技師及以上職業等級資格且申請人
與隨遷子女戶口性質一致的(同為城鎮戶籍或同為農業戶籍),可申請辦理異地隨遷。
3.本人不存在超生情況。
(五)關于新引進人才租房及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市政府令273號)和《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9號),經我市人力資源部門引進的應屆畢業生、在職人才和歸國留學人員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或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六)關于審核文件的領取方式
呈報單位在市人力資源部門立戶的,可以選擇到市人力資源部門窗口領取《招、調員工通知》、《入戶信息卡》、《農轉非人員信息卡》(農業戶籍人員)等審核文件,也可選擇郵寄到付的方式領取。單位要及時更新和維護立戶信息,如單位地址及相關信息不準確,將無法正常郵寄。
(七)關于二次辦理人才引進業務
曾經通過畢業生接收或在職人才引進的方式入戶深圳,后因戶籍遷出深圳或再次升學(戶籍可能遷入學校,也可能還留在深圳)等情況,現需按當前人才引進政策再次辦理在職人才引進的,需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申請二次辦理人才引進,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按正常程序申報在職人才引進業務。
申請二次辦理人才引進業務的具體流程如下:呈報單位登錄人才引進系統,點擊“業務申報”—“二次申報填報”,點擊“新增”—填寫信息。打印二次申請接收表,按要求填寫表格并簽字蓋章后,按照表格中的要求附相關材料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受理窗口。—呈報單位在系統查詢審批進度,已審批同意后,可按正常程序申報人才引進。
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呈報表》
此表在人才引進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動生成,表中所填內容須真實準確,申請人在“本人承諾”處簽名,并由在深工作單位和呈報單位的法人代表(負責人)、人事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如在戶籍地有正式工作關系及人事檔案,須如實準確填寫調出單位及調出單位審批(主管)單位信息。
申請人配偶及子女信息須如實填寫,在入戶時公安部門將核查相關信息。
(二)《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審查表》
此表在人才引進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動生成,在戶籍地有正式工作關系及人事檔案的,需由調出單位及調出審批(主管)單位的法人代表(負責人)、人事經辦人簽名、加蓋 公章并留電話。
在戶籍地無正式工作關系及人事檔案的,須由戶籍地鄉鎮政府、居委會(含村委會)主要 負責人、業務經辦人簽名、加蓋公章并留電話。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戶籍地鄉鎮政府或居委會或原工作單位,一份存入個人檔案, 一份報送市人力資源保障局。
(三)學歷證書及驗證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1.學歷為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以下簡稱學信網)進行在線驗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網上核查有效期請選擇24個月或以上。查詢方式詳見申請《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操作指引;也可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2.學歷為中專學歷的,須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書鑒定證明》或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中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學歷為境外學歷的,須提供中國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憑驗證書》。
呈報單位對以上學歷驗證信息需上網核實,并由人事經辦人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歷證書鑒定證明》、《中國中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境外高等教育文憑驗證書》簽名確認。
(四)經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五)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技能職業資格證書、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
1.專業技術資格(驗原件,收復印件),屬于以下情況的還須提供:
(1)持有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人員,須提供含資格審批部門意見的檔案材料(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專業技術資格呈報表或專業技術資格認定通知等)(驗原件,收復印件)。
(2)持有非廣東省評定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需提供的材料清單見《以非廣東省評定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申辦人才引進材料指引》。
2.技能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非在深圳考試取得的技能職業資格證書,須通過本市人力資源部門組織的相應職業技能鑒定等級的綜合水平測試。
技能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應在《深圳市技能人才引進緊缺職業目錄(2017年)》范圍內,詳見《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分值表(2017)》的附件1。
3.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目錄詳見《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分值表(2017)》的附件2《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目錄》。
(六)近五年(2013年至2017年)技能競賽文件及相關獲獎榮譽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以上所述技能競賽文件及相關獲獎榮譽證書指在廣東省、深圳市、區人力資源部門舉辦或
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
(七)授權公告日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內的國家專利證書、專利登記簿副本及年檢發票(驗原件,收復印件)
以上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存在發明人變更情況不能積分。發明專利在授權公告日后存在發明人變更情況不能積分。專利年檢發票須為知識產權部門出具的年檢發票。
(八)在世界技能大賽和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或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廣東省技術能手”、“深圳市技術能手”稱號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的榮譽證書及相關表彰文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九)投資納稅材料
1.以個人所得稅積分,須在最近3個年度內每年均有完稅記錄(以申報日期/入庫日期為準),但最近3個年度內累計納稅達到24萬以上的除外。須提交本市稅務機關出具的近三年納稅證明(收復印件)。
2.以其它形式的納稅積分,需提交:一是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不驗原件,收復印件);二是商事登記信息查詢單。可在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www.szscjg.gov.cn)—網上辦事— 商事登記簿查詢—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打印相關信息查詢界面,加蓋用人單位公 章,包括企業注冊信息、股東信息、變更信息等頁面)三是本市稅務機關出具的近三年納稅證 明(收原件)。
注:上述最近三個年度指2014年至2016年。
(十)本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不驗原件,收復印件)
1.戶口本(收首頁及相關人員信息頁復印件,印同一張紙上);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A4紙的同一面上)。
2.屬集體戶且無法取出原件的,須提供集體戶口本中相應戶口頁復印件(須加蓋公安部門公章),或提供其戶籍地所在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3.身份證號碼曾有變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須提供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須說明出現兩個不同身份證號的原因、變更時間,并須明確一個有效身份證號。
4.如配偶為外籍或者香港、澳門、臺灣人士,須提供配偶的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不驗原件,收復印件)。
(十一)隨遷子女證明材料
有隨遷子女的均須提供本人及隨遷子女的戶口本(含首頁,驗原件,收復印件)。屬異地隨遷子女的,另須提供隨遷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十二)婚姻及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1.已婚(指初婚)的提供結婚證,如本人及配偶復婚或再婚的另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離婚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調解書。(不驗原件,收復印件)
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須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有效期12個月。
(十三)《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信息校核表》(收復印件 )
此表在人才引進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動生成,本人及呈報單位認真校核所填報信息,并按要求簽名確認。
(十四)其他資格證明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符合《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十九條規定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十五)人事檔案
辦理調干及調工的,人力資源部門需審核人事檔案。
辦理招工的,人力資源部門不需審核檔案,但如因學歷、身份證、姓名及工作經歷等需通過檔案進一步核實的,須提供相關學籍檔案或人事檔案。
注:1.上述材料外,人力資源部門在審核材料時需進一步審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關材料。
2.申請人需在我市人才引進定點體檢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果由體檢醫院上傳至人才引進系統,申請人無需提交紙質體檢表。
體檢事項詳見關于印發《深圳市擬引進市外人員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深衛人發〔2013〕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