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報到材料清單
序號 | 材料名稱 | 適用范圍 |
1 | 畢業生接收申請表(原件1份) | 所有人 |
2 | 畢業生報到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 所有 |
3 | 畢業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 所有人 |
4 | 學歷驗證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 | 所有 |
5 | 學位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 申報有學位的畢業生 |
6 | 身份證(收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紙張的同一面) | 所有人 |
7 | 戶口遷移證(驗原件、不留復印件) | 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畢業生及本市院校畢業但戶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畢業生提供 |
8 | 戶口本(驗原件,留復印件,首頁及本人頁) | 本市戶籍畢業生、生源畢業生但戶籍遷出深圳提供復戶后的戶口本 |
9 | 隨遷子女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 | 申報隨遷子女的 |
10 | 隨遷子女出生醫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 申報異地隨遷子女的 |
11 | 結婚證(不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照片頁和姓名頁) | 已婚(指初婚)、復婚、再婚的 |
12 | 離婚證,以及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協議書(不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照片頁和姓名頁) | 本人離婚、復婚、再婚或配偶再婚的人員提供 |
13 |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收原件) | 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提供(本人是深圳戶籍的除外) |
說明:
1. 請按材料清單將上述材料按順序整理好,左上角對齊、裝訂。
2.此材料清單僅作簡要引導,具體所需材料和相關要求請閱讀《2017年度單位(個人)申辦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業務指南》。除上述材料外,人才資源部門在審核材料時需進一步審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關材料。
3.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 http://www.szhrss.gov.cn/
畢業生報到材料為
(一)《畢業生接收申請表》(原件1份)
此表在人才引進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動生成,填報內容須真實準確,按表格要求簽字并蓋章。
(二)《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三)畢業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四)學位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五)學歷驗證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
學歷驗證證明可提供《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此表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以下簡稱“學信網”)進行在線驗證, 有效期選擇24個月或以上;
也可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六)戶籍材料
1.身份證(不驗原件、留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紙張的同一面)
2.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畢業生提供戶口遷移證(驗原件、不留復印件)
3.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畢業生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分別按照以下要求準備材料:
(1)本市戶籍畢業生提交戶口本原件(驗原件、留復印件);
(2)本市院校畢業但戶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畢業生,需回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3)深圳生源畢業生,戶籍已遷出深圳的,需先到深圳市公安部門辦理復戶手續后,持復戶后的戶口本(驗原件,留復印件)再辦理畢業生報到手續。
根據公安部門規定,申請復戶的畢業生須持以下材料到擬復戶地的公安分局辦理復戶核準手續,再到擬入戶地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1)《復戶人員情況登記表》
(2)《戶口遷移證》;
(3)畢業證(復印件,核驗原件)或所在學校出具的肄業、退學或被開除等相關證明;
(4)本市戶口注銷證明或原戶口簿或原戶口底冊;
(5)申請人身份證。
(七)婚姻及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1.已婚(指初婚)的提供結婚證,如本人及配偶復婚或再婚的另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離婚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調解書。(不驗原件,收復印件)
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須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深圳市人才引進計劃生育審核須知》。
注:戶籍已在深圳的畢業生無需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
(八)隨遷子女證明材料
1.隨遷子女戶口本(含首頁)(驗原件,收復印件)。
2.如為異地隨遷子女的,還須提供隨遷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注:除上述材料外,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在審核材料時需進一步審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