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調 函 存 根 | 條形碼 | |||||
檔案類型:干部/工人(根據系統申報信息自動生成) | ||||||
商調人員姓名 | 經辦人 | |||||
身份證號 | 發函時間 | |||||
調出審批(主管)單位 | 在深工作單位 | |||||
檔案保管機構 審核意見 | 人力資源部門審核意見 | |||||
商 調 函
調出審批(主管)單位:
現在 在深工作單位 工作的 姓名______(身份證號: ),擬將工作關系調入并將其戶籍遷入深圳。其人事檔案后續由我單位托管。
請審核擬調人員檔案,如未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包括“六四”和“法輪功”組織),且同意調出,請先將其全部檔案寄來審查,并在《深圳市人才引進審查表》等材料中簽署意 見并蓋章。
是否同意其工作關系調入深圳并將其戶籍遷入深圳,需經我市有關職能部門審查后另行通知。
根據我市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規定,本用人單位從市外商調干部和工人,可自行商調檔案, 不再由深圳市、區人力資源部門統一發商調函。
檔案須密封并通過機要寄送,否則拒收。
檔案保管單位名稱
年 月 日
地址:檔案保管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檔案保管單位郵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