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內容:高層次專業人才引進綠色通道辦事指南
辦理依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分值表(2017年)》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實施辦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高層次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
辦理條件
1.身體健康;
2.符合本市計劃生育相關規定;
3.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4.經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并取得相應證書的高層次專業人才(以下簡稱“高層次專業人才”),且年齡不超過該類人才認定標準規定的最高年齡。
申請受理機關
深圳人才園服務大廳31號窗口(咨詢及投訴電話:12333、88123460。)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
承諾期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同意調入的決定。對于情況特殊的需核查的,適當延長審批時限,但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