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次專業人才引進綠色通道辦事程序
(一)信息填報和提交:
可由本人填報信息后經呈報單位提交;也可由呈報單位為其填報信息后直接提交。
個人填報信息后經呈報單位提交(建議選擇此方式)
進入人才引進系統(https://sz12333.gov.cn/rcyj/)申報界面,在個人用戶登錄處點擊“注冊”,填寫注冊信息,注冊個人帳戶。注冊成功后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選擇 “在職人才引進”,根據系統提示選擇本人所符合的申辦條件并填寫個人信息,并選擇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報完成后,點擊“保存”--點擊“按當前填報信息測評”—測評通過后,選擇呈報單位后保存—與呈報單位經辦人聯系,經呈報單位審核后提交信息。
呈報單位經辦人進入人才引進系統—點擊“業務申報”--點擊“在職人才引進”,系統將顯示本單位申請人的個人測評信息。呈報單位經辦人對個人測評信息進行審核并成功提交信息后,打印《市在職人才引進呈報表》、《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審查表》、《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信息校核表》。在市人力資源部門辦理的,在提交信息前還需選擇審核文件(指《招、調用員工通知》、《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農轉非人員還有《“農轉非”入戶人員信息卡》,下同)領取方式。
呈報單位填報信息并提交:
呈報單位進入人才引進系統(https://sz12333.gov.cn/rcyj/)申報界面,點擊“業務申報”— “在職人才引進申報”— “新增人員”,輸入姓名、身份證,點擊“下一步”,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選擇在戶籍地是否有人事檔案及調出單位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報完成后,根據系統提示選擇申請人所符合的申辦條件并填寫個人信息,點擊“保存”--點擊“按當前填報信息測評”—測評通過并成功提交信息后,打印《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呈報表》、《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審查表》、《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信息校核表》。在市人力資源部門辦理的,在提交信息前還需選擇審核文件領取方式。
無人事檔案保管權的用人單位申報調干、調工,需在人才引進系統選擇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保管機構(以下簡稱檔案保管機構)并簽訂檔案托管協議后才方可申報調干、調工業務。
備注:用人單位如委托代理機構代辦在職人才引進的,在完成信息校核后應系統選擇一家人才引進代理機構,并聯系所委托的代理機構辦理后續手續。
信息填報注意事項:
1.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居民的第一代身份證自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系統申報時必須填寫18位的身份證號碼。如在我市部門參保身份證號碼與當前二代身份證號碼不一致,且屬非正常升位的,須先到市社保部門變更參保身份證號后,再進行系統申報。
2.如果當前婚姻狀況是離異或夫妻雙方曾經有過婚史的,必須填寫完整本人婚姻歷史信息,并準確填寫子女信息,子女數包括本人歷次婚姻階段所生育的子女(含未婚生育、非婚生育和合法收養的子女)以及現配偶歷次婚姻階段所生育的子女(含未婚生育、非婚生育和合法收養的子女)。
3.如 “畢業院校”、“專業”、“專業技術資格”名稱未在系統已列出范圍之內,可系統選擇“其它”后,自行編輯錄入。
4.“調出單位名稱”及“檔案保管權調出審批(主管)單位”須與公章完全一致。
5.申報信息須由呈報單位成功提交后方為有效信息,如有提交后又撤回修改信息的,以最后一次成功提交信息為有效信息。
6.呈報單位及申請人須認真校核已申報信息,如因信息填報錯誤導致無法正常辦理人才引進業務的,責任由本人和呈報單位承擔。
(二) 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呈報單位到市人力資源保障局高層次人才辦理綠色窗口( 號窗口)報送書面申報材料。
如辦理調干或調工還需同時報送人事檔案。
(三)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受理申報材料
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對書面呈報材料進行審核,對于材料真實齊全,信息填報準確的,受理申報材料,并在受理呈報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同意調入的決定。對于情況特殊需核查的,適當延長審批時限,但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補正的,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受理窗口當場告知呈報單位需補正(含更正的信息)的材料并退回申報材料,呈報單位按照要求 更正相關材料后可再次報送。
(四)領取審批文件
經審批同意的,呈報單位到市人力資源局高層次人才辦理綠色窗口( 號窗口)領取《招、調用員工通知》、《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和《“農轉非”入戶人員信息卡》(農業 戶籍人員),如選擇了郵寄領取方式的等待郵寄送達。
(五)后續事項
1.申請人憑《招、調用員工通知》、《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戶人員信息卡》(農業戶籍人員)、本人及隨遷子女的戶口本、本人婚育證明材料(已婚、已孕、已育的人員提供)等到我市擬入戶地公安分局戶籍窗口辦理《戶籍準予遷入證明》。
2.申請人憑《招、調用員工通知》、《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和《戶籍準予遷入證明》(第二聯)到戶籍地公安部門及工作單位辦理工作及檔案關系轉移、戶口遷移等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
3.申請人持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及《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背面附有《入戶告知書》)、《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戶人員信息卡》(農業戶籍人員)、《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等相關材料到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申請人需在《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備注入戶時間內辦理入戶手續。
辦理入戶材料具體要求及辦理流程詳見《入戶告知書》(深圳市公安局制)(附件3)。
4.申請人的黨團組織關系的轉移應由遷出地相關組織部門出具轉移介紹信到我市相應組織部門進行轉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