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人社部門堅決貫徹中央關于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策部署,積極主動應對,出臺系列惠企惠民。
一、實施援企穩崗。各地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確定。天津階段性降低本市失業保險繳費費率,單位費率及職工個人費率均為0.5%,執行至2021年7月31日。
二、延繳緩繳社會保險費。各地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社會保險繳費業務的,延長至疫情解除后補辦。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四川出臺緩繳社會保險費規定,對在繳費期間難以足額繳納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的,可按規定申請緩繳,緩繳期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
三、疫情防控企業重點扶持。山西、黑龍江、吉林、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貴州、云南、陜西、甘肅建立專門工作組,幫助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協調解決用工、原材料、運輸等實際困難。天津建立重點企業用工輸送獎勵機制,對本市
四、中小企業創業扶持。黑龍江、江西、重慶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科技孵化器、創業孵化基地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山東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園、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
五、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展期還款。遼寧、黑龍江、山東、江西、重慶、海南、陜西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受疫情影響還款出現困難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
六、提供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四川對中小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以及因疫情無法返崗的農民工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七、實施
八、階段性延長
九、擴大以工代訓補貼范圍。黑龍江對參保企業新吸納勞動者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給予企業每人每月500元培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
十、優化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服務。河北自2月3日起至疫情防控結束,畢業生就業手續原則上不實行現場咨詢和辦理,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可在線提交就業報到證、協議書等材料電子版進行預審,審核通過的,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可將相關材料郵寄至省政務服務中心,辦結手續將由省政務服務中心專門郵寄返還。疫情期間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未能按時辦理畢業生就業手續為由拒收畢業生。
十一、加強就業崗位開發儲備。重慶支持社區(村)開發臨時性防疫公益性崗位,優先招用身體健康、熟悉當地情況的就業困難人員和城鄉勞動者,用于疫情監測、排查、預警、防控和社區(村)就業服務等相關工作,充實一線防疫力量。從2020年2月起按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給予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臨時性公益性崗位補貼。吉林開發儲備公益特崗5000個,對因疫情無法外出務工的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等,給予3至6個月的臨時性兜底安置。
十二、確保失業保險金發放。天津、河北、山西、遼寧、黑龍江、山東、河南、湖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向社會公布失業保險金申領網上經辦平臺。山東、河南延長失業保險金申領時限,確保失業人員不因疫情影響失業保險金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