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失業保險技能提升申領條件
深圳晚報訊 (記者 許嬌蛟) 近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關于延續實施穩崗擴圍的通知,政策將延續至年底。
通知提出,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按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6%執行),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對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對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參照實施。
市經辦機構將分兩批次,于2021年9月30日、12月31日對符合穩崗返還條件的參保單位采取免申請受理。
同時,深圳還放寬了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并繼續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規定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上述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