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人社規〔2022〕4號
各有關單位:
《市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過渡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2022年4月28日
深圳市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過渡方案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實施省級統籌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4號),結合實際,制定本市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過渡方案。
一、關于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過渡辦法
在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過渡期間,本市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按照本市原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執行,即工傷保險一類至八類行業的工傷保險基準費率分別為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14%、0.28%、0.49%、0.63%、0.66%、0.78%、0.96%、1.14%。
二、關于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浮動辦法
在全省統一的工傷保險費率浮動辦法出臺實施前,本市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浮動辦法,暫繼續按《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深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的通知》(深人社規〔2017〕11號)執行。
本方案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于調整本市工傷保險費率的通知》(深人社規〔2016〕6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