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無房的繳存職工可按月應繳存額的100%提取住房公積金。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問題和積極生育支持措施有關工作部署,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的安居保障作用,《關于我市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于10月25日正式發布。《通知》規定,深圳無房的繳存職工可按月應繳存額的100%提取住房公積金,其中,符合條件的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可選擇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職工應當在《通知》有效期期內按規定申請辦理此期間月份的租房提取業務。
無房職工可按月應繳存額100%提取
《通知》規定,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未在本市擁有商品住房、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職工辦理租房提取業務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請當月應繳存額提取。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為滿足和惠及絕大多數租房職工,同時考慮到我市辦理租房提取的人員結構等實際情況,此次調整不設戶籍、年齡限制,所有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職工均可按月應繳存額的100%提取住房公積金。據介紹,為提高業務辦理便捷度,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通了按月應繳存額辦理租房提取業務的線上辦理渠道和“跨省通辦”服務。職工可以通過“粵省事”和“廣東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寶-市民中心(深圳)等自助渠道“零材料、零跑腿”辦理該業務,職工無論身處何地,都能即時、便捷享受到新政策。近年來,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持續探索深化租房提取業務數字化應用場景,并于今年8月初上線了租房委托按月提取業務,職工可每月定時、自動提取住房公積金。該中心相關負責人溫馨提示,已簽訂租房委托提取協議的職工,月提取額將自動調整為職工本人的月應繳存額,無需重簽協議。
多子女家庭可按實際月租金提取
《通知》規定,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未在本市擁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在市住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提供租房合同、租房發票后,可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受月應繳存額限制。
多子女家庭職工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通過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微信公眾號預約到銀行網點線下辦理。線下辦理需提供租房合同、租房發票、戶口簿或者出生醫學證明等相關材料。
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職工可按實際月租金提取
為進一步加大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職工的支持力度,《通知》規定,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辦理租房提取業務的,可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受月應繳存額限制。據悉,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簡化了租房提取要件,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職工到銀行網點線下辦理租房提取業務時,該中心通過信息共享核驗職工公共租賃住房租賃信息,職工無需提供租賃合同、租金證明等方面的證明材料,僅憑身份證、公積金卡就可以辦理,真正實現“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溫馨提醒,多子女家庭或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家庭的職工如選擇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只需在首次到銀行網點辦理時簽訂租房委托提取協議,協議期內租房提取資金將每月定時、自動劃轉到聯名卡賬戶,真正實現“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此外,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將建立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直付機制,進一步方便職工辦事,提升租房提取業務辦理質效。
政策解讀
1.在政策實施期間提取政策實施之前的住房公積金,或者在政策有效期后提取政策實施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可以按照《通知》規定的額度標準辦理租房提取業務嗎?
答:不可以。在《通知》有效期內,提取政策有效期間月份的住房公積金,可按《通知》規定的額度標準辦理租房提取。即職工僅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間,提取該期間的住房公積金,每月可按《通知》規定的額度標準辦理租房提取業務。
2.近期有申請住房的計劃,可以選擇按低于月應繳存額的提取金額辦理租房提取業務嗎?
答:可以。通過自助渠道辦理租房提取業務的職工,可以自行修改提取金額(最高為申請當月應繳存額),未提取部分后續不能按同一業務進行補提。簽訂了租房委托提取協議的職工,如需修改提取金額,請先通過“廣東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終止協議,再通過“粵省事”和“廣東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寶-市民中心(深圳)等自助渠道手動辦理租房提取業務。
3.多子女家庭和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職工每個月都要到銀行網點線下辦理租房提取業務嗎?
答:符合條件的多子女家庭和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職工如需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可攜帶相關材料到住房公積金業務銀行網點辦理業務。建議辦理業務的同時,簽訂租房委托提取協議,協議期內委托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月定時、自動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可免去線下辦理的麻煩。
4.符合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但實際月租金比月應繳存額低,可以選擇按月應繳存額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答:可以。符合條件的多子女家庭或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同一個時間段內可以選擇一種提取額度計算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且提取的額度應當不超過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選擇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家庭成員每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合計應不超過實際月租金。
5.政策實施期間,符合多子女家庭和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職工未按照實際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后續是否可以申請補提?
答:不可以。《通知》有效期內,符合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按照月應繳存額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未提取的差額部分后續不能申請補提。簽訂了租房委托提取協議的職工,如需修改提取金額,請先終止協議,再到柜臺辦理租房提取業務。
立足為民“小窗口” 做優服務“大民生”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全面落實服務提升三年行動方案
近年來,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深圳公積金中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理念,緊緊圍繞住建部“惠民公積金 服務暖人心”服務提升三年行動計劃要求,立足“惠民”與“暖心”兩個關鍵點,通過深化服務理念、創新服務模式、優化服務流程等舉措,全面開展公積金窗口服務提質增效行動,持續提升服務水平。
創新打造綜合辦理窗口
即時辦結率高達98%以上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務服務質量,2023年5月起,深圳公積金中心啟動“無差別綜合窗口”政務服務模式,將原本按業務分設的窗口,優化整合為“綜合業務”標準化服務窗口,實現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執法和房屋交易五大類48項政務服務事項的全面歸集和通收通辦,群眾“推開一扇門,可辦所有事”。該模式突破了原有窗口業務分類辦理的限制,不僅可緩解窗口“忙閑不均”導致的辦事人員扎堆排隊等現象,也避免了辦事群眾因不了解自己所辦業務屬于哪一類,或同時辦理多項業務而造成的取錯號、多取號、反復排隊等問題。
推進“無差別綜合窗口”政務服務模式,既在形式上“塑形”,更在內涵上“塑魂”。一是堅持賦能,常態化開展窗口業務培訓,通過“1+N”培訓、傳幫帶、輪崗實踐等方式,開展互教互學,讓窗口人員逐步熟悉、掌握另一類業務辦理要求,再交叉互換,實現從“專科”到“全科”的轉型。二是堅持考核導向,常態化組織開展各類業務技能考核,定期開展“崗位練兵、業務比武”,實現以考促學、以考促用,倒逼窗口人員提升業務水平。三是堅持績效激勵,窗口人員工作業績、業務水平、服務對象評價反饋等因素直接與工資掛鉤,激發窗口工作人員積極性。四是堅持黨建引領,設置“黨員先鋒崗”,由黨員率先垂范,為辦事群眾提供幫辦代辦志愿服務,打造深圳公積金“無差別綜合窗口”示范樣板。
該模式實施五個月,深圳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共受理業務9.46萬筆,其中,即時辦結業務占比超98%,窗口服務效率明顯提升。
加快推進數字政務服務
業務受理量提高20%以上
為扎實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全力保障群眾辦事無憂,深圳公積金中心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群眾滿意為標準,以數字化改革為導向,大力推進公積金服務數字化轉型升級,著力打造辦事更簡、環節更少、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的窗口服務。
證明“無紙化”,辦事“少跑路”。持續深化“減證便民”改革,積極推進信息平臺對接、數據共享,通過電子證照或數據共享等方式,精簡紙質證明材料,業務受理效率進一步提高。取消公積金執法業務收入明細證明紙質材料,通過接入歸集銀行業務系統,職工可授權將其薪酬記錄由歸集銀行直接推送至公積金執法系統。取消公積金貸款廣東省內結婚證明,通過與省民政部門聯網,可自動獲取申請人婚姻信息。取消最低生活保障提取業務低保邊緣紙質證明,通過與市數據共享平臺聯網自動獲取職工相關數據。
智能“集約送”,文書“即時達”。創新推出“執法文書EMS集約送達”功能,行政執法文書實現一鍵批量寄發,并支持物流信息自動查詢,簽收憑證自動回傳,做到全環節、全流程、智能化管理,大幅減少耗時,降低成本。該功能將文書以最快速度、最精準定位送達到當事人手中,保障了郵寄送達的司法效力,提升了文書送達的時效性;同時大幅節省了郵寄過程包含編譯、打印、封裝、填報地址等機械性工作時間,有效解決了人工郵寄工作量大、效率低等問題,據測算,單筆行政執法文書送達工作量減少了三分之一。
取號“上云端”,群眾“少等待”。開通預約取號智慧系統,辦事群眾可以使用手機端實現一鍵取號、查看實時排隊狀況,方便合理安排時間前往現場辦理業務,避免等候時間較長。同時,該系統還能綜合預約、取號情況為工作人員動態調整窗口提供數據參考,對內可均衡各窗口人員工作量,對外可有效實現人員分流,提升辦事大廳秩序,實現內外“雙減負”。截至目前,已有75.64萬名群眾注冊該智慧系統,其中,68%用戶體驗了線上叫號功能。
2023年9月,深圳公積金中心辦事大廳受理群眾業務1.77萬筆,較去年同期的1.39萬筆提高了28%,業務受理能力顯著提高。
全面優化大廳政務服務
服務滿意度保持100%好評
為進一步提升辦事大廳服務能力和水平,推動政務服務工作再上新臺階,深圳公積金中心突出便民服務重點,聚焦“全事項、全鏈條、全區域”,全面優化政務大廳服務水平。
“全事項”梳理,規范業務受理流程。圍繞提高效率、服務群眾的核心,重新、全面梳理48項公積金和房屋交易業務,逐項制定業務手冊和“零基礎”樣本,明確各業務的受理條件、申請材料、審批流程、辦結時限等要素信息,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業務手冊履行受理、審核、審批職責,保障業務辦理質量和專業化服務水平。
“全鏈條”延伸,完善政務服務功能。設立“辦不成事”反映窗口,集中收集導致群眾辦不成事的“疑難雜癥”問題,由窗口人員“對癥下藥”,推動“無政策障礙”問題加快辦、“有政策瓶頸”個案協調辦。設立“跨省通辦”服務專窗,解決群眾在公積金異地辦理中遇到的“急難愁盼”問題,持續優化政務服務,讓群眾異地辦理公積金業務實現“就近辦、馬上辦”。設立“惠企專窗”,為企業對相關政策、業務辦理指南等方面提供提供詳細、便利、及時的咨詢服務。設置意見箱、意見簿、電子評價器,安排專人對差評開展問題自查和事后回訪,組織人員進行問題自查和事后回訪,近三年來差評回訪整改率達到100%。
“全區域”升級,提升便民服務水平。聚焦服務功能,全面升級服務大廳:根據服務功能科學規劃分區,設有前臺引導區、業務辦理區、自助服務區、職工休息等候區四大功能區域;增設政務一體機,免費提供公積金繳存明細、明細、納稅明細及房產查詢證明等多部門綜合信息打印服務;設置老弱病殘綠色窗口、母嬰室等便民設施,提供飲用水、WIFI、復印打印、手機充電等貼心服務,配備醫藥用品、血壓儀、雨傘、輪椅等便民用具,讓群眾事“溫馨辦、愉快辦”。另外,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啟用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的公告》(2021年第116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建辦金〔2022〕3號)部署要求,在三個辦事大廳以及全市近400個銀行網點啟用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推動公積金服務體系建設規范化、品牌化、制度化。
2023年截至9月底,深圳公積金中心辦事大廳收到表揚信、感謝信、錦旗等共145份。近三年,窗口服務滿意度保持100%好評。
今年是全面落實服務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服務標準落實年”,深圳公積金中心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充分考慮社會發展和人民需求的變化,立足服務為民“小窗口”,勇于創新、大膽突破,全力解決公積金和房屋交易政務服務事項“不會辦、不懂辦、不能辦”堵點痛點難點問題,做優為民服務“大民生”,為深圳市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范例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