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戶和非深戶的金領取待遇有區別嗎?
深戶參保人每月按其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繳納地方補充養老保險,非深戶參保人不繳納,按照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原則,已繳納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的深戶參保人退休時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待遇。符合條件的深戶退休人員還可以享受調節金每月300元。
養老待遇,深戶在繳費方面比非深戶多了 1%的地方補充養老保險,所以在計算退休金時就比非深戶多了一塊 地方補助(以后可能會取消),這一塊養老金大概占到總退休金的 10%-15%左右,如果要說深戶有優勢的話,這可能就是深戶的唯一優勢了,因為交的這1%保費只占到養老保費(23%)的5%不到,但對退休金的貢獻可達到10%左右,深戶是強制性要交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的,而非深戶是不能交的,但是并非你是深戶就能享受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的待遇,得有交才可以,交一年就算1年。
有些人臨退休時才把戶口調進,這種情況基本也是享受不到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待遇的,比如說,按最低交費2360交15年,非深戶的退休工資差不多是1400元,深戶是1500元左右,大概多了100元,差別不是很大。
想要拿多點退休金,就得提高養老繳費基數和增加繳費年限;有些人想著深圳的社平工資比較高,如果能在深圳辦理退休,退休工資也會比較高,所以就在退休前把戶口和異地繳費年限都轉到深圳,但是等到辦理退休時發現退休金比內地還低,因為當你把異地年限轉到深圳時,會按深圳的社平工資重新計算繳費指數,如果內地的社平工資比深圳低,那么轉過來年限的繳費指數就要打一個折扣,并不能因深圳的高社平工資而占到便宜,還可能內地視同年限不能轉深圳等情況,都會導致事與愿違;
如何辦理廣東省內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自2021年4月1日起,參保人在廣東省內流動參保的,無需再辦理省內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待符合在廣東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時,由省內最后參保地統一歸集處理。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廣東省內轉移是否還需辦理?
答: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凡在我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在省內流動就業參保時無需申辦省內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時,直接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歷史信息審核和基本養老金核定發放業務。參保人未辦理歷史信息審核的,由待遇領取地負責核定視同繳費信息和為參保人建立視同繳費賬戶。涉及重復繳費退款的,向待遇領取地提供《重復繳費退款申請表》,由待遇地負責重復繳費退款,但若涉及繳費需退單位繳費部分的,目前仍需回到靈活就業繳費地辦理退款。具體經辦時限,以經辦機構答復為準。
因換工作斷繳了,是否對辦退休有影響,是否會影響享受待遇?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只要達到退休年齡的時候,累計年限足夠,就可以申請辦退休;醫保斷繳是否影響醫療待遇享受的問題請咨詢醫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