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
穩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推動就業擴容提質,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國辦發〔2023〕11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激發活力擴大就業容量
(一)加大市場主體穩崗擴崗支持力度。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失業保險基準費率按1%實施。支持各地在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前提下出臺地方性政策,為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企業擴大崗位供給提供有力支撐。提高惠企政策覆蓋面和可及性,將企業可享受的就業政策,同等適用于符合條件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市稅務局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用工支持。鼓勵各地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重點工程項目中推廣實施以工代賑,實施以工代賑的項目要將帶動農民工就業、促進技能提升等方面的成效,作為重點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社會影響分析的重要內容。深入實施重點企業用工保障行動,梳理完善重點用工企業清單,配備就業服務專員,落實落細崗位收集、技能、送工上崗、指導等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鼓勵金融機構開展就業
(四)加強創業培訓和創業孵化。鼓勵各地開發推廣投資少、風險小的特色創業實訓項目,組織有創業意愿和培訓愿望的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各類群體參加培訓并按規定給予補貼。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入駐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孵化載體,可給予最長3年的免租期,免租期滿后上繳的租金收入,可按規定申請返還用于創業孵化載體的日常建設與運營管理。(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發揮技能培訓促進就業效應。鼓勵各地圍繞制造強省建設、“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等重大戰略,遴選優質培訓項目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充分用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企業職工
(六)強化多元就業形態培育。鼓勵用人單位積極設置面向育兒婦女的“媽媽崗”,提供靈活彈性的就業選擇。探索推動建設省級“媽媽崗”就業基地,對認定的省級“媽媽崗”就業基地可統籌省以上就業補助資金給予適當獎補。對
二、拓寬渠道促進青年就業
(七)鼓勵吸納青年就業。對2023年1月1日后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1個月以上的企業,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或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年募集6萬個以上見習崗位,吸納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和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參加見習,對開展見習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加大“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支持力度,有條件的地區可對參加計劃的青年按不超過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給予生活補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鼓勵引導基層就業。繼續實施“三支一扶”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山區)計劃”和“廣東高校畢業生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行動”。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落實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政策。做好2023年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工作,原則上所有社區工作者新招聘崗位全部向高校畢業生開放。對到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支持,對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團省委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支持到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就業。將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和基層就業補貼整合為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就業補貼,對到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用人單位就業(入編機關事業單位的除外),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畢業2年內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給予一定補貼,其中博士每人10000元,碩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支持國有企業擴大招聘規模。全省國有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規模不低于去年。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并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省國資委、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穩定機關事業單位崗位規模。做好2023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工作,穩定公務員招錄規模。2023年全省提供不少于6.8萬個事業單位工作崗位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組織開展全省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鼓勵各地各單位結合實際開展自主公開招聘,統籌安排考試時間,爭取讓錄用聘用的高校畢業生早上崗、早就業。(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幫扶兜牢民生底線
(十二)強化失業人員就業幫扶。對2023年1月1日后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的企業,參照青年群體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標準,將零就業家庭、低保家庭、脫貧戶、大齡、殘疾、長期失業等人員納入援助范圍。繼續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按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給予一般性崗位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開發儲備1萬個以上公益性崗位,按規定兜底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聯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保障困難群體基本生活。對符合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和非本省戶籍失業農民工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等常規性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將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及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按規定向困難群眾足額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夯實基礎提升服務效能
(十四)完善基層就業服務網絡。支持各地大力開展線上線下零工市場建設,鼓勵經營性人力資源機構、社會服務機構參與零工市場建設運營,推進零工市場制度化管理,建設一批標準化零工市場。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社區(村)探索建設運營“就業驛站”,建立就業服務專(兼)職隊伍,提供就近、靈活、便民的崗位推薦、政策落實等服務,構建家門口就業服務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提升就業服務信息化水平。建設全省統一的就業服務管理一體化系統,打造“廣東就業地圖”,實現就業失業登記、重點群體認定、崗位推薦匹配、政策申領享受等全鏈條就業公共服務“一網通辦”。建設全省就業大數據監測系統,強化農民工流動趨勢監測和人力資源市場供求情況分析。(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加強業務協同數據共享。工信、統計、市場監管、人民銀行等部門要建立大中小型企業劃型名錄并做好數據共享,推動惠企政策精準實施。稅務、醫保部門要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落實好國家關于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細化實化相關政策措施,同步梳理前期本地出臺的穩就業政策措施并結合實際進行優化調整。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推動穩就業政策進企業、進園區、進校園、進社區(村),切實擴大政策知曉面。要加強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及時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穩定就業預期,全力營造良好就業創業氛圍。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