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內容 | 企業員工辦理參保人員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情況下,申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及個人帳戶余額支付 |
依據 | |
條 件 | 1、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六個月的參保人或者退休人員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 2、申請人已在保險窗口結算醫療保險費用。 |
數量及方式 |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
申請材料 | 1、《深圳市企業參保員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申報表》原件(一式兩份); 2、死者的身份證、戶口本、死亡證明及火化證明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3、死者本人或其繼承人、供養親屬銀行活期儲蓄存折(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農行、發展行或商業銀行的戶名帳號頁)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4、如死者繼承人是其法定繼承人,死者供養親屬或法定繼承人均不在場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死者供養親屬或法定繼承人中某一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該代理委托書的公證書原件;如死者繼承人不是其法定繼承人,死者供養親屬或繼承人中有一方無人在場的,申請人需提供缺席一方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該代理委托書的公證書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供養親屬的,申請人只需提供死者供養親屬某1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該代理委托書的公證書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的繼承人且繼承人有多名、繼承人間又無直系親屬關系的,申請人需提供每名繼承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該代理委托書的公證書原件); 5、有供養親屬的,如供養親屬與死者在同一個戶口本上的,應提供供養親屬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驗原件)及鄉(鎮)以上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供養關系證明原件一份;如供養親屬與死者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的,另須提供說明供養關系的公證書原件一份; 6、供養親屬完全喪失能力的,還應提供其居住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原件一份。 |
申請受理機關 | 各分局養老科、社保站(受理農村城市化人員)。市福田、羅湖、南山辦公地址: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綜合大廈3樓;羅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號物資大廈11樓;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區南新路3024號(原南山法院),投訴電話:83460096。辦理時間: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 《深圳市企業參保員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待遇決定書》。自申請人收到簽字之日起生效。 |
決定機關 | 各分局。 |
事項程序 | 1、用人單位/死亡員工家屬準備材料,填寫《深圳市企業參保人員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申報表》,提交申請; 2、養老保險窗口審查材料; 3、養老保險窗口受理并核定待遇,開具《深圳市企業參保員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待遇決定書》; 4、用人單位/死亡員工家屬簽收《深圳市企業參保員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待遇決定書》,養老保險部門在20個工作日內將支付清單交財務部門并完成支付。 |
時 限 | 1、參保人或者離退休人員死亡的,其遺屬應當在其死亡后60日內,向社保機構養老保險窗口申報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終結手續; 2、社保機構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辦結。 |
法律效力 | 經社保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享受相應待遇 |
救濟權利 | 申請人如有異議,可在決定書注明的有效時間內申請行政救濟。 |
事項收費 | 不收費 |
申請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