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的構成包括哪些方面?
一、1992年7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參保人,依照規定退休時,其月基本養老金的構成為:(1) 統籌養老金;(2) 個人賬戶養老金;(3) 過渡性養老金。
前款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取得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十年的,依照規定退休時,其月基本養老金構成為:(1) 統籌養老金;(2) 個人賬戶養老金;(3) 過渡性養老金;(4) 調節金。
二、1992年8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參保人,依照規定退休時,其月基本養老金的構成為:(1) 統籌養老金;(2) 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本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答: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包括基本養老金、病殘津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在本市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應具備什么條件?
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本市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一)按照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確定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為本市;(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三)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
按廣東省轉移辦法在我市辦理退休手續的非深戶員工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按廣東省轉移辦法在我市辦理退休手續的非深戶員工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2)最后參保地為,在深圳實際繳費年限不滿10年,但在廣東省內的累計繳費年限(含性一次性繳費形成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和建立視同繳費帳戶的繳費年限,下同)滿10年;(3)將其它省份或省內其它統籌區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我市后,與在我市的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符合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
深圳戶口的員工退休后的過度性補助是如何計算?
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享受過度性補助:(一)1994年7月31日前在本市招錄為固定職工和合同制工人的;(二)1994年7月31日前在市外招錄為固定職工和合同制工人,經本市縣(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批準調入本市的;退休后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
過度性補助=1992年7月31日前的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參保人基本養老保險平均繳費指數×11+60
辦理退休手續后,員工的檔案何時領取?
答:在退休員工簽領《養老保險待遇決定書》的同時就可以領回員工檔案材料.
提交齊資料給養老部門后還應辦理其它手續?
答:員工經核準可以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后,須在告知時效內到受理的養老窗口領取《深圳市企業參保員工養老保險待遇決定書》,同時持一張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到指紋采集點采集指紋。
員工應如何辦理退休手續?
答:屬個人繳費窗口繳納養老保險金或失業人員,由本人提供相關資料到所屬社會保險機構養老部門辦理退休手續;屬單位為其繳納養老保險金的,由單位或本人提供相關資料到所屬機構養老部門辦理。
員工應何時辦理退休手續?
答:在員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到社會保險機構養老部門辦理退休手續。
市屬國有企業改制的人員可能辦理提前退休嗎?
答:不可以,改制市屬國有企業員工可提前退休的優待日期無截止至2005年12月31止。
員工非因公死亡,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待遇補償手續,所產生的后果有哪些?
答:參保人依法不應當享受或者超出其應當享受的養老保險待遇,由市社保機構予以追回;單位、個人采取弄虛作假等方式騙取養老保險待遇的,由市社保機構處以騙取金額五倍的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員工死亡后,其個人帳戶的余額怎么處理?
答:員工或離退休人員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積累額可以依法繼承。
參保人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有什么?
答:參保人供養親屬的范圍參照《因公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8號)執行。
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是社保部門承擔嗎?
答: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員工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但不滿繳費年限的,可享受什么待遇?
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具有本市戶籍的參保人或者按照國家和廣東省有關規定確定本市為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的非本市戶籍參保人,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至累計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后,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本市戶籍員工要達到什么條件才能在深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本市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一)按照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確定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為本市;(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三)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
員工通過人事,勞動部門調入我市的,其要內地的工齡如何計算?
答:經本市勞動、人事部門批準正式調入本市的員工參加社會保險以前國家正式承認的原有連續工齡年限可以視同繳費年限。
員工以招工的方式遷入深圳后,其內地的連續工齡還有用嗎?
答:招工方式遷入深圳的員工,其繳費年限以深圳的實際繳費年限為準,如按國家和廣東省相關規定辦理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轉移到本市的市外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可與本市實際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深戶籍員工70年代就在深工作,那在深沒有開展養老保險之前的工齡如何體現在他的退休待遇上?
答:該員工在深圳市未開展養老保險之前,其在深的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視為繳費年限。(經社保機構審核檔案后)
半年退休與下半年退休的,其養老保險待遇在計算、調整方面的區別?
答: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員,計發其退休養老金時,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員,計發其退休養老金時,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按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員,從退休當月開始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員,從退休下一年開始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
本市戶籍員工在異地工作期間參加的養老保險,深圳承認嗎?
答:具有本市戶口的在異地工作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員工,返回本市工作時將養老保險關系和養老保險金轉入我市的,其在異地的實際繳費年限可以承認。
調入深圳后,原在內地的特殊工種連續工齡深圳是否承認?
答:原在內地從事特殊工種的員工,可以根據檔案記錄從事特殊工種的名稱,工種的年限,隸屬的行業,部門,按照國家勞動部或主管部門頒發的特殊工種目錄來認定。
我市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如何確定的?
答: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基本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與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有重疊的,重疊部分的基本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企業員工退休后,職別為工人還是干部,對退休金有影響嗎?
答:企業退休金的多少與職別沒有關系,不管是工人還是干部,其退休金的計算方法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