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按規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員工參加失業保險滿一年,或者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在本市已辦理失業登記,本人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