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登陸市機構門戶網站(www.szsi.gov.cn)申報系統,在“辦事服務”欄選擇“企業網上申報”(企業網上申報CA認證安全登陸、企業網上申報非CA認證安全登陸)--“單位申報業務”--“穩崗”--“穩崗補貼申請”進行申報。
2014、2015年符合條件企業的申報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30日(從2015年起執行,今年可同時申報2015、2016年兩年的穩崗補貼)。
市社保機構自申報截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后臺信息比對,完成對申報企業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領取失業保險金情況的審核。
因企業信息不準確導致系統無法自動比對審核的,企業需持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前往注冊地的社保機構修改信息,并再次進行申報。
(二)市社保機構在其門戶網站,對審核通過的穩崗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數額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日。
任何組織或個人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5日內向市社保機構提出,市社保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復核,對異議屬實的,應根據實際情況予以確定并調整。
(三)公示結束后,市社保機構將最終審核通過的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審定。
(四)市財政部門根據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審定通過的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按照基金撥付程序,及時撥付補貼資金。
(五)市社保機構在收到市財政部門的撥付資金后,于當年10月31日前,將補貼資金一次性撥付企業的社保繳費賬戶。2015年符合條件企業補貼資金的撥付時間為2016年10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