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企業職工退休審核審批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函〔2016〕2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促進完善企業職工制度,規范企業職工退休審核審批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嚴格監督執法,有效維護養老保險基金安全和職工退休合法權益,在2015年組織部分地區開展企業職工退休審核審批檢查的基礎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決定全面開展企業職工退休審核審批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抽查參保單位、參保和待遇享受人員等。
二、檢查內容
檢查2014-2015年企業職工退休審核審批工作情況。2015年已對2014年企業職工退休審核審批情況開展檢查的省份,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調整。必要時,可延伸檢查其他年度。
(一)制度建設執行情況。主要包括:是否建立有效的退休審核審批、待遇核定、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并嚴格執行,內控制度是否嚴密等。
(二)退休審核審批情況。主要包括:退休審核審批相關文件依據是否合法合規,有無擅自擴大范圍;正常退休是否符合相關條件并履行相應程序;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是否符合要求的崗位和年限;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能力是否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能力鑒定材料;其他提前退休是否符合相關文件依據要求;退休審核審批程序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違規審核審批;在審核審批材料中是否存在偽造、變造檔案和鑒定材料等問題。
(三)退休待遇核定情況。主要包括:待遇核定依據是否合法合規;核定的待遇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并履行相應的程序;待遇核定結果是否準確,有無違規修改個人參保繳費數據、篡改養老保險待遇計算結果、擅自擴大統籌項目支付待遇;是否存在虛構、偽造變造證明材料以及違規補繳取得參保和待遇享受資格等問題。
(四)檔案管理情況。主要包括:退休審核審批相關材料是否按規定留存和歸檔;是否存在未按規定歸檔、擅自銷毀檔案等問題。
三、檢查方式和步驟
采取同級自查與上級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檢查。在檢查中,積極運用重點檢查與隨機抽查、信息系統輔助檢查與實地檢(核)查相結合的方法。由各省(區、市)統一應用社會保險基金監管軟件系統篩查異常信息并分發各市縣,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組織市縣應用監管軟件系統進行篩查。具體分以下兩個階段:
(一)2016年6月—10月,省(區、市)組織自查和抽查。
1.開展省本級自查,組織所屬市縣開展自查。自查面應達到100%。各地在自查中,要對通過監管軟件系統篩查發現的異常信息進行重點核查和檢查,同時根據需要,隨機對退休審核審批原始檔案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和隨機抽查量不少于全年業務量的10%或200份;其中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退休檔案分別不少于全年業務量的20%或50份。各地可綜合考慮行業分布特點及參保人數,并結合監管軟件系統異常信息篩查情況,選取重點檢查的參保單位。各地開展檢查時,可先組織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自查并提交自查報告,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再組織檢(抽)查。2015年開展企業職工退休審核審批檢查的地區,要對過去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
2.組織對市縣進行抽查。各省(區、市)可根據市縣自查情況,結合監管軟件系統異常信息篩查和以前年度檢查發現問題情況,確定抽查地區和抽查重點。原則上省級直查范圍應不少于2個地市。
(二)2016年11月—12月,省(區、市)匯總報告檢查情況。
各省(區、市)對本地區自查和抽查情況進行匯總,于12月底前將本地區專項檢查情況報告及檢查情況表報送部基金監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企業職工退休審核審批作為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重要關口,關系著職工合法權益的保障和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有效運行。各地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檢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領導,及時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安排必要的人員和經費保障,切實將檢查任務和要求落到實處,確保檢查質量。
(二)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各地要加強工作統籌協調,明確檢查職責分工,由基金監督機構負責具體組織,相關社會保險行政業務部門和信息管理、經辦機構共同配合。同時積極利用社會監督力量,運用信息技術手段,發揮社會監督和信息系統作用,加強與相關行政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督合力,增強檢查實效。
(三)督促整改,依法處理。對檢查發現問題的,要督促相關地區和單位認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時進行整改。對發現的違規辦理企業職工退休和欺詐騙取養老保險基金等違法違規問題,要嚴格依照《社會保險法》等法規規定處理處罰。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其他涉及基金征繳、支付、管理等社會保險違法違規問題,均應依法依規查處,堅決防止隱情不報、有案不查。
(四)總結經驗,規范管理。針對企業職工退休審核審批工作中存在的風險點和薄弱環節,要舉一反三,認真剖析,進一步完善、制度和流程,規范行政管理和經辦服務行為,更好地維護基金安全和職工合法權益。同時注重總結經驗做法,健全監督機制,完善檢查方法,強化監督措施,不斷提高監管能力和執法水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