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穩崗發放工作的業務辦事指南
按照國家、省的要求,經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規【2016】1號文)、《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補申報2015年、2016年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的通知》(深人社規【2016】131號文)(以下簡稱<通知>)已下發,2017年1月5日起企業穩崗補貼系統已開始接受企業申報,相關辦事指南如下:
申報環節
(一) 外網申報
按規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登陸市局門戶網站
(www.szsi.gov.cn)在“辦事服務”欄選擇“企業網上申報”(企業網上申報CA認證安全登陸、企業網上申報非CA認證安全登陸)--“單位申報業務”--“穩崗補貼”--“穩崗補貼申請”進行申報。2017年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包括2015年、2016年補申報)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
企業輸入單位編號、密碼、驗證碼登陸進入申報系統,點擊單位申報業務—穩崗補貼—穩崗補貼申報,選擇申請年度,填單位組織機構代碼(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單位名稱、企業類型,(如果組織機構代碼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與系統中的信息比對不一致,將提醒企業攜帶相關材料去屬地征收窗口更改信息,如果單位名稱與組織機構代碼(或信用代碼)不符,將提醒企業再次輸入企業法人信息:包括法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如果法人信息與比對信息一致可獲得通過,如果法人信息與比對信息的不一致,將提醒企業攜帶相關材料去屬地征收窗口更改信息,再次申報所填信息與工商庫進行比對通過后,如企業性質在文件規定的補貼范圍內,同時系統讀取該企業上年度依法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裁員率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的,可完成提交同時可查看企業穩崗補貼的詳細信息;如果企業不符合申報條件的(如:企業性質不在文件規定范圍內、未按時足額繳費、裁員率高于或等于上度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系統將會做相應提示。申報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30日,申報成功的企業,其穩崗補貼信息將進入審核、公示等環節。
(二)窗口申報
1.如遇極個別特殊情形,社保機構失業部門也可以按屬地接受窗口申報,分局失業科或管理站窗口工作人員可先問詢申報單位的性質,如果屬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非企業用人單位,可告知其不符合文件規定的穩崗補貼范圍。
2.如果申報單位屬于企業,可在分局失業科或管理站窗口填報《深圳市企業穩崗補貼發放申請書》,登陸深圳市失業保險待遇管理系統http://192.168.1.65:9080/SBSYBX/login.jsp,進入點擊穩崗補貼—穩崗補貼申報,選擇“申報年度”后輸入“單位編號”點擊“申報穩崗補貼”,頁面會彈出“申報單位檔案信息”,工作人員需與該頁面下方位置的工商登記信息做比對(系統已自動比對),如果機構名稱與單位名稱不一致的,查看法人信息(法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上下一致的,并填寫對應的企業類型,可獲得通過,如果不一致的,指引企業去屬地征收部門更改相關信息(5個工作日更改生效)后,可再次進行申報,否則系統無法通過;如上下機構名稱與單位名稱信息等一致點擊確認申報。確認申報后可點擊“詳情”,查看該企業享受穩崗補貼的明細,包括已享受浮動費率優惠金額、補貼總金額等信息,點擊“打印”,出具《201X年失業穩崗補貼申請結果單》(一式兩份,騎縫加蓋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失業保險業務專用章,企業經辦人簽名,各執一份)。申報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30日,申報成功的企業,其穩崗補貼信息將進入審核、公示等相應環節。如果企業不符合申報條件(未按時足額繳費、裁員率高于或等于該年度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系統將會提示,工作人員按文件規定向企業做出告知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