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流程
1、辦理失業登記;
2、審核檔案;
3、出具結果。
二、辦理條件
1、參加失業保險累計滿1年,或者參保不滿1年但本人按規定仍有可享受的失業保險金且尚未領取完畢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三、償付標準
1、失業保險金: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80%;
2、領取期間,按月為失業人員繳交基本保險二檔;
3、失業人員領取期間死亡的,其遺屬可以一次性申領喪葬補助金、撫恤金以及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喪葬補助金: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300%;撫恤金: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600%(失業保險、及工傷保險待遇中的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不能重復享受);
4、領取期間,按照有關規定享受職業介紹、職業等服務或。
四、申領方式
1、“一站式”服務窗口辦理。在街道保障事務所辦理失業登記后通過計算機系統審核符合申領條件的,可以在“一站式”窗口一并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2、銀行窗口辦理。在機構委托的銀行窗口辦理;
3、社保窗口辦理。其中,在市、區殘聯機構辦理登記的殘疾人員、需確認視同繳費年限且需要審檔的及其他符合條件而無法在“一站式”服務窗口或銀行窗口辦理的須到社保窗口辦理。
五、申領材料
1、在社保窗口及“一站式”服務窗口辦理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在銀行窗口辦理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
2、經本人簽字確認的本市商業銀行活期存折或借記卡復印件(已與社保機構綁定銀行賬號的無需提供);
3、有視同繳費年限且需要審檔的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
六、依據
1、市失業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辦法
2、深圳經濟特區失業保險若干規定
七、常見問題
1、申領失業金有區域限制嗎?
答:沒有。只要符合申領條件,失業人員可以就近就便到我市任何一個經辦窗口辦理。
2、社保機構委托的銀行有哪些?
答:郵儲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等四家,現暫時開放郵儲銀行,其他三家銀行將根據需要陸續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