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的通知
蘇政辦發〔2021〕28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殘疾人托養服務是幫助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克服社會認知、參與能力和自理能力障礙,平等參與社會生活、減輕殘疾人家庭負擔,保障和改善殘疾人基本民生的有效途徑。中央和省委要求,在黨史學習中,要開展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省政府對殘疾人基本民生保障進行了再梳理再排查,要求堅決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為殘疾人辦實事解難題,提升托養服務質量。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殘疾人工作的重要論述,強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線職能,進一步健全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增強公辦殘疾人托養機構服務能力,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社會資本、社會資源投向殘疾人托養服務領域,大力發展殘疾人寄宿制托養服務、日間照料服務、居家托養服務,循序漸進推進殘疾人托養服務穩步發展,更好地滿足廣大殘疾人及其家庭對托養服務的需求,切實改善殘疾人生活質量、減輕殘疾人家庭照護負擔、增進殘疾人融入社會程度,力爭到“十四五”末,全省托養服務供給能力基本滿足殘疾人托養需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殘疾人(以下簡稱困難殘疾人)托養服務得到有力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突出殘疾人托養服務重點群體。以16-59周歲無業且具有本省戶籍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為主,其中,困難殘疾人的托養服務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保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擴大到有托養需求的其他殘疾人。
(二)提升殘疾人寄宿制托養服務能力。寄宿制托養主要服務家庭照護困難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采取24小時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為托養對象提供生活照料、護理、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訓練。各地要切實辦好公辦寄宿制托養機構,或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優先保障無自理能力且家庭無照護能力的困難殘疾人,其中,一二級智力精神、一二級肢體殘疾人占比原則上不低于80%。
(三)加強殘疾人日間照料服務。日間照料主要服務家庭白天無法照料或有康復訓練、職業技能訓練、輔助性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加強鄉鎮(街道)“殘疾人之家”建設運營,并向有條件有需求的村(社區)延伸服務,就近就便為殘疾人提供日間照料、輔助性就業、康復服務、文體活動、學習等服務。到“十四五”末,平均每個鄉鎮(街道)“殘疾人之家”服務20-30名殘疾人。
(四)開展殘疾人居家托養服務。居家托養主要服務靠家庭照護,并需要給予一定支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根據殘疾人需求,整合機構、社區、家庭等多種服務資源,以定期上門服務、“呼叫”服務為基本形式,為分散居住的殘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和其他服務。
(五)提高殘疾人托養服務供給能力。加強公辦托養機構建設,堅持公益屬性,完善公建民營機制,探索開展連鎖化運營。加大政府購買助殘服務力度,鼓勵個人、企業、社會組織等參與殘疾人托養服務,開發志愿服務項目。支持具備照護服務條件的養老、等服務機構承接寄宿制等各類殘疾人托養服務。鼓勵開展臨時性、階段性的短期殘疾人機構托養服務。有效利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社區康復示范點等資源,提高服務質量。有托養需求但居住較為分散的,可采取互助式服務模式,在村(社區)設立鄰里互助服務點或“殘疾人之家”服務點,提供日常照護服務。推廣“輕殘助重殘”模式,安排輕度殘疾人、殘疾人家屬、低收入家庭人員等提供托養服務。探索開展智慧托養服務。各類機構開展托養服務,可根據服務形式、內容、時長等合理確定收費標準,開展市場化服務。
(六)統籌推進城鄉殘疾人托養服務發展。將殘疾人托養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新建住宅小區等工作,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推進。探索空置公租房免費提供給社會力量,促進其為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將農村殘疾人托養服務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協同推進,優化鄉村托養機構設施布局,整合區域內服務資源,開展社會化管理運營,不斷拓展鄉鎮托養機構的服務能力和輻射范圍。
(七)規范托養機構管理。加強對殘疾人托養機構的監督管理,推動規范化、專業化發展。加快完善托養機構場所設置、管理制度、應急處置、社會監督等標準要求,根據需要配備管理人員、護理員、工勤服務人員和專兼職技術人員。加強安全管理,制定應急預案,做好消防設施、應急物資等配備儲備工作,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八)加強專業人員隊伍培養。制定人才培訓計劃,定期對托養管理和服務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提升專業能力。聘用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醫療衛生機構、福利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注冊考核制度,同等享受技術職稱評定、繼續教育、職業技能培訓等待遇。對在我省從事殘疾人托養行業連續滿2年,取得護理員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的人員,參照養老行業人才獎補,地方財政分別按每人不低于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對在托養工作崗位連續滿5年的本科及以上、大專、中專畢業生,由地方財政結合實際給予一次性入職獎勵。上述政策與養老行業人才補貼和獎勵政策不重復享受。鼓勵在公辦托養機構設立公益性崗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加強殘疾人托養服務、健全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完善殘疾人社會福利制度,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統籌推進,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完善政策體系、擴大服務供給、提升服務能力,加快健全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同推進。殘聯負責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的統籌協調工作,加強托養資金使用管理,做好公辦托養機構監管工作。發展改革部門加強殘疾人托養服務與基本公共服務的規劃、政策統籌協調,按職責落實相關支持政策。民政部門負責民辦非營利性殘疾人服務機構的依法登記、監督管理,指導養老機構做好特困殘疾人、60周歲以上困難殘疾人的寄宿制托養服務,探索困難重度殘疾人社會化照護服務模式,做好困難重度殘疾人社會化照護服務工作與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的銜接。財政部門負責托養服務資金保障、使用監督和績效管理工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承接殘疾人托養服務的醫療機構做好康復醫療服務,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對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給予技術支持,并對相關醫療護理人員開展專業培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公益性崗位設立、管理以及輔助性就業項目政策落實。市場監管、稅務、金融等部門根據職責落實殘疾人托養服務支持和稅費減免政策等。
(二)強化經費保障。有效整合公共財政撥款、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慈善資金、長期護理險基金等資金,統籌使用到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市縣政府要做好殘疾人托養服務資金的保障,按照國家、省相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完善運營補貼激勵機制,制定補貼標準,保證公辦機構常態化運轉、推動社會化服務開展。要根據不同托養方式、對象、內容,劃分標準檔次,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殘疾人要提高補貼標準。各設區市于2021年6月30日前將市及所轄縣(市、區)制定的標準報省財政廳和省殘聯備案。
(三)加大政策支持。對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按規定免征增值稅,為社區殘疾人提供照護服務的服務機構按規定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征不動產登記費、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土地閑置費;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建設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對非營利性殘疾人托養機構生活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標準執行。有線電視基本維護費按照當地居民用戶終端收費標準減半收取。安裝電話、有線電視、寬帶網絡免收一次性接入費。對吸納符合條件者的托養機構按規定給予補貼。對不同主體舉辦的托養機構實施同等扶持政策、收費優惠政策和補貼標準。
(四)開展督促檢查。各地要將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列入績效考核,明確責任、強化考核、定期督辦。要完善托養服務綜合監管體系,從質量安全、從業人員、運營秩序、經費使用、應急管理等方面加強監管。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適時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督促檢查,對殘疾人托養服務實施情況進行監測統計和考核評估。2023年,對實施情況開展中期評估;2025年,對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