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會保險日常業務操作流程
第一章 辦理
(一)首次新增
需要資料:
1.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2.辦理社保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機關認可的第二代身份證數碼照相回執(回執須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
3.深圳戶籍的, 需提供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4. 當月19日前(含19日)申請的,視為當月辦理的業務;我司規定當月15日之前按相關規定辦理完畢,16-18日為當月社保相關數據信息檢查校對避免出錯遺漏;20日以后申請的,視為下月辦理。
辦理流程:
網上直接申報
(二)社保調入
需要資料:
1.《深圳市企業員工參加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停交/調動/險種變更/恢復參保/工資變動申請》;
2.合同(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3.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4. 當月19日前(含19日)申請的,視為當月辦理的業務,20日以后申請的,視為下月辦理。
辦理流程:
網上直接申報
第二章 社保變更
【姓名、身份證號碼、戶籍等重要社保登記信息變更除(社保繳費工資、參保險種、手機號碼等無需審批的社保登記信息可網上直接辦理)】
需要資料:
1)由于公安部門原因導致員工重要登記信息變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門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注意:變更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的,證明內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證號與現姓名、身份證號之間的關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戶口簿內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3.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4.單位證明;
5.個人申請(簽名并蓋指模)。
2)由于單位申報錯誤導致員工重要登記信息變更的,需提供
1.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2.單位證明;
3.入職登記表及勞動合同(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3)身份證號自然升位的,需提供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4)因員工戶籍遷入/遷出我市導致員工重要登記信息變更的,需提供
1.非深戶改深戶,需提供招工表或調令與身份證、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2.深戶改非深戶,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5)港澳臺外籍人員申請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碼的
1.有效的證件(永久性)和進入中國境內的證件(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2.相關證明。
辦理流程:
1.到社保機構征收窗口領取并填寫《深圳市企業員工和個人社會保險信息(業務)變更申請表》;
2.附上申請材料;
3.戶籍所在轄區社保機構征收部門個人繳費窗口辦理。
第三章 社保報銷
一)社會保險門診大病認定
需要資料:
1.《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門診大病診斷證明書》原件一份;
2.申請人社會保障卡或職工社會保險證(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3.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驗原件);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還應當提供參保人、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各份,驗原件)和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
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疾病診斷證明書、輔助檢查結果(復印件各一份,驗原件)。依據:《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深府第180號令)第四十一條、《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門診大病管理辦法》(深勞社規[2008]11號)第四條。
辦理流程:
1.到指定的門診大病診斷醫院相應專科提出申請;
2.專科主診醫師填寫《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門診大病診斷證明書》(以下簡稱《證明書》),參保人領取回執(證明書第四聯);
3.參保人憑從主診醫生領取的證明書回執,在15個工作日后到診斷醫院醫保辦查詢診斷結果,若確認為門診大病,則領取《證明書》及《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門診大病專用門診病歷》。
二)農民工醫療保險參保人住院費用現金報銷
需要資料:
1.原始收費收據(原件1份);
2.費用明細清單(原件1份);
3.門診病歷(復印件1份,驗原件);
4.加蓋醫療機構公章的住院病歷(需到醫院病案室復印:入院記錄、醫囑單、手術記錄、出院記錄及相關檢查報告單)(復印件1份);
5.疾病診斷證明書(急診住院續出具醫院急診證明)(原件1份);
6.參保人社會保障卡(復印件1份,驗原件);
7.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委托他人代辦的應當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8.參保人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1份,驗原件)(深圳開戶工行、建行、農行、中行);
9.在職員工須提供單位證明(原件1份)。
辦理流程:
1.參保人應在醫療費用發生之日(住院從出院日)起12個月內提交相關資料向社會保險機構或定點結算醫院提出申請。
2.受理材料。受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決定是否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在上述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應當自收到《補正材料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補正材料。逾期不補正,視為撤回申請。但補正材料后,申請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內重新提出申請。
3.審查批準。
三)內地就醫的普通門診費用報銷
需要資料:
1.原始收費收據(原件1份);
2.費用明細清單(原件1份);
3.門診病歷(復印件1份,驗原件);
4.參保人社會保障卡(復印件1份,驗原件);
5.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委托他人代辦的應當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6.參保人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1份,驗原件)(深圳開戶工行、建行、農行、中行)。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場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當場又不能補正的,受理部門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一次注明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機關接收申請材料后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補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請;
3.審查批準。
四)未按規定轉診或登記、自行到市外就醫的非急診住院費用的報銷
需要資料:
1.原始收費收據(原件1份);
2.費用明細清單(原件1份);
3.門診病歷(復印件1份,驗原件);
4.加蓋醫療機構公章的住院病歷(需到醫院病案室復印:入院記錄、醫囑單、手術記錄、出院記錄及相關檢查報告單)(復印件1份);
5.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1份);
6.參保人社會保障卡(復印件1份,驗原件);
7.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委托他人代辦的應當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8.參保人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1份,驗原件)(深圳開戶工行、建行、農行、中行);
9.在職員工須提供單位證明(原件1份)。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場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當場又不能補正的,受理部門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一次注明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機關接收申請材料后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補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請;
3.審查批準。
五)綜合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參保人內地急診住院費用報銷
需要資料:
1.原始收費收據(原件1份);
2.費用明細清單(原件1份);
3.門診病歷(復印件1份,驗原件);
4.加蓋醫療機構公章的住院病歷(需到醫院病案室復印:入院記錄、醫囑單、手術記錄、出院記錄及相關檢查報告單)(復印件1份);
5.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1份);
6.參保人社會保障卡(復印件1份,驗原件);
7.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委托他人代辦的應當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8.參保人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1份,驗原件)(深圳開戶工行、建行、農行、中行)
9.在職員工須提供單位證明(原件1份)。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場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當場又不能補正的,受理部門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一次注明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機關接收申請材料后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補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請;
3.審查批準。
六)已辦理常住內地就醫備案的參保人在備案醫院住院費用報銷
需要資料:
1.原始收費收據(原件1份);
2.費用明細清單(原件1份);
3.門診病歷(復印件1份,驗原件);
4.加蓋醫療機構公章的住院病歷(需到醫院病案室復印:入院記錄、醫囑單、手術記錄、出院記錄及相關檢查報告單)(復印件1份);
5.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1份);
6.參保人社會保障卡(復印件1份,驗原件);
7.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委托他人代辦的應當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8.參保人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1份,驗原件)(深圳開戶工行、建行、農行、中行);
9.《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登記表》(復印件1份,驗原件)。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場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當場又不能補正的,受理部門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一次注明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機關接收申請材料后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補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請;
3.審查批準。
七)本市退休參保人及深戶在職參保人常住內地就醫備案
需要資料:
1.《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登記表》原件(一式三份);
2.申請人社會保障卡或職工社會保險證(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3.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驗原件);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還應當提供參保人、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各份,驗原件)和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場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當場又不能補正的,受理部門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一次注明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機關接收申請材料后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補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請;
3.審查批準。
八)經核準轉診市外醫院的住院費用報銷
需要資料:
1.原始收費收據(原件1份);
2.費用明細清單(原件1份);
3.門診病歷(復印件1份,驗原件);
4.加蓋醫療機構公章的住院病歷(需到醫院病案室復印:入院記錄、醫囑單、手術記錄、出院記錄及相關檢查報告單)(復印件1份);
5.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1份);
6.參保人社會保障卡(復印件1份,驗原件);
7.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委托他人代辦的應當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8.參保人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1份,驗原件)(深圳開戶工行、建行、農行、中行);
9.《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市外轉診審核申請表》(原件1份)。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場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當場又不能補正的,受理部門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一次注明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機關接收申請材料后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補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請;
3.審查批準。
九)社會醫療保險市外轉診核準
需要資料:
1.《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市外轉診審核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
2.申請人社會保障卡或職工社會保險證(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3.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驗原件);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還應當提供參保人、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各份,驗原件)和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
辦理流程:
1.由本市收診的三級醫院或市級專科醫院的主診醫生提供病歷摘要,提出轉診理由;主診醫生填寫一式兩聯的《市外轉診審核申請表》;由轉出醫院科主任簽署意見,交醫院醫保辦審核并加蓋醫院公章。
2.申請人向其屬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區社保分局醫保科提交申請材料;
3.受理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場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當場又不能補正的,受理部門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一次注明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機關接收申請材料后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補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請;
4.審查批準。
十)生育保險
需要資料:
參加生育保險的參保人,于市外產前檢查、分娩住院或計劃生育手術,需在費用發生之日起12個月憑以下資料到參保所屬分局報銷:
(一)產前檢查:
1.本人社會保障卡、身份證及代辦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2.本人深圳開戶銀行存折或借記卡(限中行、農行、工行、建行)(驗原件,收復印件)
3.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4.深圳街道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收原件)
5.產檢發票(收原件)
6.產檢的費用清單(收原件)
7.孕產婦手冊或孕檢門診病歷(驗原件、收復印件)
(二)分娩住院:
1.本人社會保障卡、身份證及代辦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2.本人深圳開戶銀行存折或借記卡(限中行、農行、工行、建行)(驗原件,收復印件)
3.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4.深圳街道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收原件)
5.所屬參保單位證明(說明參保人在職)(收原件)
6.住院發票(收原件)
7.住院費用明細匯總清單(收原件)
8.加蓋醫院印章的住院病歷復印件,到醫院病案室復印:(住院病歷包括出院記錄、入院記錄、長期醫囑單、臨時醫囑單、手術記錄、分娩記錄)(收復印件)注:所有復印件必須復印在A4紙上。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場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當場又不能補正的,受理部門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一次注明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機關接收申請材料后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補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請;
3.審查批準。
第四章 社保理賠
一)工傷保險供養償付的核準
需要資料:
1-4級傷殘員工或供養親屬在社保部門結案簽字時領取《關于一至四級殘疾員工提供生存狀況證明的通知》或《關于因工死亡供養親屬提供生存狀況證明的通知》。1-4級傷殘員工或供養親屬在每年3月和9月按時提供生存證明:
1)傷殘員工或供養親屬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發放待遇的社保部門確認生存狀況,
2)不方便到社保局的傷殘員工或供養親屬郵寄用人單位、居住地戶籍管理部門或居住地社保部門出具的生存證明和手持當年當月日歷或掛歷的四寸彩照一張。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或郵寄申請材料;
2.受理材料:1)申請材料核準通過的,受理部門續發其原來待遇;2)申請材料沒核準通過的,受理部門告知其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再提交或郵寄申請材料。
二)工傷保險待遇的核準
需要資料:
(一)職工負傷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1.工傷醫療門診病歷本、出院小結、醫療費用收據和費用明細清單(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2.單位銀行賬號、職工本人的銀行存折(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二)職工因工死亡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1.《死亡通知書》或《火化證明》;
2.家庭成員的從業及經濟收入證明材料
3.直系親屬應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及子女的準生證、出生證、獨生子女證;
4.有婚姻關系的,應提供結婚證件;
5.供養親屬屬于未成年人的,需提交在學校、幼兒園就讀證明材料;
6.發生搶救醫療費用的,應提供醫療搶救記錄、醫療費用收據和費用明細清單;
7.供養直系親屬全身近照一張及被供養人的銀行存折;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場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當場又不能補正的,受理部門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一次注明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機關接收申請材料后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補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請。
3.審查批準。
三)工傷認定
需要資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其它材料:受傷害者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上下班考勤記錄卡(表)(復印件1份,驗原件)、事故現場目擊證人出具的證人證言、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其它有效證明、遭受暴力人身傷害的需提供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或法院的判決書、未參保職工還需提供所在用人單位的注冊登記資料等。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出申請;
2.受理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的,符合條件的,應當場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當場又不能補正的,受理部門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一次注明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機關接收申請材料后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補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請。
3.受理機關審核材料,認為有需要的進行調查取證;
4.做出工傷認定。
第五章 社保轉移
一)關系跨省轉入
需要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3.轉出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參保繳費憑證》原件。
辦理流程:
參保人在轉出地社保機構取得參保轉移憑證;參保人前往其所屬轄區的深圳社保機構申請轉入;深圳社保機構發聯系函至轉出地社保機構;轉出地社保機構寄出信息表及轉移基金至深圳社保機構;深圳社保機構收到轉移信息表并錄入,辦結轉移手續。
二)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出
需要資料:
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辦理流程:
參保人至深圳社保機構打印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將憑證送至轉入地社保機構;轉入地社保機構發聯系函至深圳社保機構;深圳社保機構發轉移信息表至轉入地社保機構,同時轉出基金。
三)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入
需要資料:
1.《深圳市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關系轉入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4.省內異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參保憑證》原件;
5.參保人在異地繳交的養老保險關系記錄與在深繳交的有重復并需選擇退重復繳費記錄的,需提供參保人銀行存折或銀行借記卡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參保人在轉出地社保機構取得參保轉移憑證;參保人前往其所屬轄區的深圳社保機構申請轉入;深圳社保機構發聯系函至轉出地社保機構;轉出地社保機構寄出信息表及轉移基金至深圳社保機構;深圳社保機構收到轉移信息表并錄入,轉移手續辦結。
四)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出
需要資料:
1.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2.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深圳戶籍參保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參保人員社會保險轉出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3)申請人員離職證明(如企業已經在申請表上蓋公章則不需提供);
4)個人檔案;
5)若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委托證明、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辦理流程:
參保人至深圳社保機構打印參保繳費憑證(如有視同繳費年限,則需前往所屬轄區社保機構,由征收部門審核參保人人事檔案后后負責錄入視同繳費年限并打印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將憑證送至轉入地社保機構;轉入地社保機構發聯系函至深圳社保機構;深圳社保機構寄出信息表至轉入地社保機構,同時轉出基金
五)醫療保險關系轉入
需要資料:
1.《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2.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參保人在轉出地社保機構取得參保轉移憑證;參保人前往其所屬轄區的深圳社保機構申請轉入;深圳社保機構發聯系函至轉出地社保機構;轉出地社保機構寄信息表至深圳社保機構;深圳社保機構收到轉移信息表并錄入,轉移手續辦結。
六)醫療保險關系轉出
需要資料:
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辦理流程:
參保人至深圳社保機構打印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將憑證送至轉入地社保機構;轉入地社保機構發聯系函至深圳社保機構;深圳社保機構發轉移信息表至轉入地社保機構,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有余額的,同時轉出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