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9日深發〔2008〕10號)
高層次專業人才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主要包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為推動深圳新一輪改革開放和科學發展,學習追趕世界先進城市,把深圳建設成為國家創新型城市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范市,現就加強我市高層次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探索黨管人才的有效途徑,大 力推進人才強市戰略,堅持解放思想、以人為本,優化高層次專業人才吸引、培養、使用、激勵、服務的體系,以國家級領軍人才為龍頭、地方級領軍人才為骨 干、后備級人才為基礎,分步驟、有重點地建設高層次專業人才梯隊,營造高層次專業人才安心生活、稱心工作、專心發展、潛心提升的適宜環境,為建設國家創新 型城市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范市提供核心人力資源和智力支持。
(二)目標任務。通過從海內外大力引進和本土自主培養等途徑,積聚一批領軍作用突出的國家級領軍人才、一批專業地位突出的地方級領軍人才、一批在專業技術技能方面嶄露頭角和發展潛力巨大的后備級人才,形成結構合理、活力充沛、擇優汰庸、持續創新的高層次專業人才梯隊。
二、創新引進使用政策,積聚創新型高層次專業人才
(三)開辟高層次專業人才引進的綠色通道。高層次專業人才來深工作可特事快辦,實施無障礙引進。進入已滿編事業單位 的可申請專項編制,需聘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而暫無空缺職位的,可申請特設崗位破格聘任。引進國家級領軍人才實行個性化服務,由人才服務機構全程跟蹤協助辦 理各項手續。引進地方級領軍人才和后備級人才可使用專用窗口,專人快速辦理引進手續。引進的高層次專業人才需補繳超齡費的,按引進單位經費渠道解 決。為高層次人才提供快速辦理出入境手續的便利。
(四)吸引科研團隊來深發展。科研領軍人才帶研發團隊來深發展,政府資助啟動經費,在選題立項、人才配置、經費使 用、獎勵分配等方面實行首席專家負責制,享有充分自主權。把科研團隊建設情況作為科技立項評定獎勵、評審重點學科及重點實驗室、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的重要條 件。企業高層次專業人才建立科研團隊需從外地引進人才的,政府相關部門要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五)拓展博士后工作新空間。實施“博士后引進工程”和“博士后留深計劃”,加大博士后招聘力度。通過到知名大學、 科研機構開展項目推介、優惠政策宣講和定期發布崗位招聘信息等形式,吸引優秀博士畢業生到深圳設站單位從事科研工作。通過組織博士后企業行、成立博士后聯 誼會等方式,加強博士后與用人單位交流,提高博士后留深工作機率。支持博士后開展項目研究,每年從非共識技術創新資助計劃中提供30個名額供在站博士后申 報。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申請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創新型中小企業分批建立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促進博士后科研工作與中小型企業科研項目緊密結合。
(六)加大力度引進海外智力。發揮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大會、人才“高交會”、人才“文博會”、國際人才市場等平臺作 用,大力引進在跨國公司、國際組織中擔任高級職務、擁有高新技術成果以及在海外知名院校、機構工作并取得較高學術成就的海外人才。通過定期組織海外高層次 人才招聘活動,與我駐外使(領)館、華人華僑組織和海外著名獵頭公司建立密切合作關系,在深圳駐海外聯絡處加掛引進海外智力聯絡處牌子,聘請專職或兼職引 智專員等形式,進一步拓展海外人才聯系渠道。
(七)設置“國(境)外專家特聘崗位”。政府在公共管理和服務部門設置面向海外專才的“國(境)外專家特聘崗位”, 聘請一批具有國際一流水準的規劃、建設、環保、水務、交通、城市管理、、公共衛生等領域的海外高級專家來深工作,實行協議薪酬制。借助海外高級專家的 國際視野、先進理念、專業眼光,提升城市公共管理服務專業化、國際化水平。
(八)完善柔性引才機制。實施“候鳥計劃”,在高校、科研機構、公共服務機構等設立短期工作崗位,吸引高層次專業人 才以柔性流動方式,不轉關系、不遷戶口短期來深從事教學、科研、技術服務、項目合作等工作。市政府提供短期住房、生活等,協助解決其子女入學、配偶就 業等實際問題。
三、加大培養力度,開發和提升高層次專業人才創新能力
(九)實施高層次專業人才梯隊建設計劃。建立公開、公平、體現能力、突出業績的高層次專業人才評價標準體系,按照適 應深圳發展目標、貼合產業發展方向、具備深厚發展潛力、引領專業發展潮流的要求,積聚一批國家級領軍人才、地方級領軍人才和后備級人才,形成高層次專業人 才梯隊,在科學研究、學術交流、技能提升等方面給予資助,重點培養,鼓勵其充分發揮領軍作用,持續提升專業水平。相關人選實行任期制,定期考核,按實際業 績能上庸下,進行動態管理,在任期內享受各項配套優惠政策。
(十)建立學術研修技能交流津貼制度。對高層次專業人才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交流訪問、短期進修等學術研修活動,高技 能人才應邀到國內外著名機構或者企業進行技能訓練,參與技能技藝交流等活動,或代表深圳參加全國全省技能大賽,給予津貼資助。引導企事業單位建立學術研修 基金,支持高層次專業人才開展學術交流。
(十一)實施“卓越專家訪問計劃”。政府提供經費資助邀請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來深學術訪問、舉辦學術講座,或高技能人才來深進行技術技藝交流等。通過交流互動,使高層次人才便捷掌握學科前沿信息,了解技術技藝最新動態,緊跟科技發展步伐。
(十二)多渠道培養國際化人才。加強政府間項目的合作,開發高端培訓項目,每年圍繞若干主題組織境外培訓班,擴 大選送境外培訓交流的規模,政府資助培訓費用。培養一批熟悉國際相關專業領域情況,具備專業資質的國際化專業人才,為深圳向國際化城市轉型提供人才儲備。 鼓勵專業技術人才申請注冊國際認可的工程師、會計師等專業資格,注冊成功的,由政府提供申請和注冊費用資助。
(十三)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著力培養技術技能型高級技師、技師,重點培養國家級和省級技術能手。整合培訓資 源,搭建高技能人才訓練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確認一批高層次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實施高技能人才培訓資助制度,對支柱產業和政府扶持產業緊缺的高技能人才所 開展的提升培訓,政府給予一定的經費資助。
(十四)營造濃厚學術氛圍。鼓勵高校、科研機構承辦國際性高水平學術交流活動,活躍學術氣氛,政府給予經費資助。以 “博士后創新講堂”、“企業家講堂”、“特貼專家展望講堂”、“國際人才論壇”和“首席技師講堂”等為主體,打造高層次、公益型專業人才培養與學術交 流平臺,優化其成長環境。支持高層次專業人才參加專業學術團體,擔任國家級學術團體常務理事以上職務的,會費由政府資助。
(十五)打造深港人才互動新格局。利用毗鄰香港的區位優勢,加強深港人才智力的交流與合作。暢通香港專家來深工作和 創業渠道,重點引進香港高端服務行業高層次人才。推動兩地互派科技專家和科技管理人員到對方的相關部門學習、培訓、掛職,合作實施人才培訓、培養計劃。積 極推進兩地專業技術資格互認,逐步實現兩地專業人才的融合。
四、加強載體建設,為高層次專業人才事業發展提供平臺
(十六)加大院校建設力度。加強現有高校重點實驗室、重點學科、重點技能實訓室建設,賦予高校更大辦學自主權,推進 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開放、競爭、擇優的用人機制和以業績為導向的分配機制。進一步加強大學城建設,研究解決在深工作人員編制及退休待遇問題,進一步辦 好大學城,增加高層次專業人才聚集載體。加快建設高級技工學校,擴大技能人才培養規模。進一步發揮虛擬大學園作用,依托入園高校優質教育資源,為吸引高素 質人才來深發展提供有力扶助,為高端項目研發、科研成果轉化提供專業平臺。
(十七)加快發展科研院所和企業研發機構。加大重點領域科研機構建設力度。鼓勵海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來深設立分 支機構,共建重點實驗室、研發中心、技術轉移或轉化中心、中試基地。充分發揮市科技研發資金和技術進步資金作用,鼓勵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和“首席技師工作 室”,并給予資助。
(十八)扶持做大做強留學生經濟。鼓勵留學人員創新創業,優先安排留學人員創辦的高增長型企業進駐產業基地,并一次 性資助50萬元。通過項目推介等方式,搭建風險投資與留學人員企業溝通平臺。市政府設立的擔保風險補償金及再擔保資金向留學人員企業傾斜,鼓勵擔保機構為 留學人員企業提供貸款擔保,解決融資難題。
(十九)鼓勵創辦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和產業園區。社會投資新辦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市政府提供200萬元以內的專項資 助;社會投資新辦留學人員產業園區,市政府視其規模給予500萬元以內的專項資助。支持留學人員以技術入股等方式從事科研成果轉化。發揮市場作用,鼓勵風 險投資機構為創業項目提供融資支持。
五、整合資源,強化激勵,完善高層次專業人才服務保障體系
(二十)加大人才工作投入。通過整合現有人才資金和增加投入,設立“高層次專業人才工作專項資金”,用于高層次專業人才各項獎勵、資助和補貼。市級專項資金首期投入約2億元,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市財政、人事和保障部門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加強資金監管。
(二十一)完善高層次專業人才工作協調機制。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負責協調相關單位,研究制定高層次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規劃,指導各區、各部門建立分工協作的高層次專業人才工作協調機制,督導落實相關配套政策。各區政府、各部門要圍繞全市高層次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總目標,結 合實際,科學制定本地、本部門人才工作目標和實施辦法。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機構在政府主管部門指導下,承擔高層次專業人才隊伍服務政策的落實、咨詢及輔助 協調等具體工作。
(二十二)設立“鵬城杰出人才獎”。在市政府特殊津貼制度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有杰出貢獻專業人才的表彰和獎勵。市 人事、勞動保障部門牽頭,按照專業貢獻非常突出、創造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的標準,每兩年評選10名左右優秀高層次專業人才,授予“鵬城杰出人才獎”,每人 獎勵50萬元。
(二十三)完善高層次專業人才住房政策,統籌解決其配偶和子女入學問題。市政府按照人才不同層次,分別以購房或 租房補貼、購房貼息、提供人才公寓等方式,為高層次專業人才解決住房問題。根據高層次專業人才配偶原就業情況及個人條件,按照雙向選擇為主、統籌調配為輔 的原則,多渠道、多方式、有重點、分層次協助解決其就業問題,其子女需在深就學的,按不同情況享受相應優惠政策。
(二十四)加強高端服務,為高層次專業人才提供切實保障。兩院院士享受一級保健待遇,其他國家級領軍人才和地方級領 軍人才均享受二級保健待遇,后備級人才享受三級保健待遇。國家級領軍人才和地方級領軍人才的年度體檢費及超保險費用由市財政承擔。建立高層次專業人才 信息庫,建立領導干部聯系高層次人才制度,并由專門服務機構負責與高層次專業人才聯絡工作。關心高層次專業人才學習、工作、生活和社會活動,積極幫助他們 解決實際困難。
(二十五)建立高層次專業人才工作績效評估制度。強化績效監督機制,將高層次專業人才工作評估納入政府績效評估體系 中,由市政府績效評估部門對包括高層次專業人才政策實施情況、高層次專業人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以及高層次專業人才隊伍整體建設情況進行定期評估。通過績 效評估和結果反饋,不斷改進工作,切實提高人才投入效益。
(二十六)弘揚尊重人才社會風尚。通過各類媒體大力宣傳高層次專業人才的專業成就、突出貢獻和鉆研精神,在我市人才園建設“人才長廊”,介紹和宣傳獲得杰出成就的高層次人才,提高其社會地位,進一步弘揚尊重創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勞動的社會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