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的基數及如何計發?
答: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
用人單位無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育津貼以本單位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