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提出:要加快制度改革,完善個人賬戶,堅持精算平衡,提高統籌層次。
2016年,全國統籌有望邁出實質性步伐,這對老百姓可是個大利好。人社部所所長金維剛解釋:“全國統籌會解決各地養老保險基金‘貧富不均’的問題,也會讓參保者在不同地方時養老權益能得到更好地保障。”
這是為啥呢?看幾個數據,到去年底,全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23305億元,基金支出19847億元,當期收支結余3458億元,基金累計結余30626億元。但是,盡管基金節余看起來不少,但具體到各地的收支狀況則存在很大差別。不同地方之間養老保險資金狀況不同、待遇水平不同,也使養老保險關系在跨省之間轉移接續受到種種制約。
因此,實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可以在全國各地區實現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本統一,并根本解決跨地區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及其權益保障問題,還可以擴大調劑范圍,逐步改變各地區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與結余不均衡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