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是否只剩3天?
修改后的計生法刪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這一條款。由于這條規定涉及面廣,引發公眾議論。
在北京一家旅行社工作的小王打算明年與男友領證結婚,她說:“把晚婚可以延長婚假的規定刪除了,是不是我明年結婚的話就沒幾天婚假了?”
據記者了解,現在人們結婚享受的假期,一是3天法定假期,此外就是來自現行計生法中有關延長婚假的條款。例如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
“人口計生法修訂鼓勵大家按照生育。我國男女初婚年齡已到25歲左右,初育年齡26歲以上,針對新的生育行為情況,國家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國家衛計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說,年齡太大,對于母嬰的安全、保健,及高齡產婦的身體健康等都不利。
那么,這是否意味著今后人們可享受的婚假只剩下3天?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薛寧蘭認為,現在作此判斷為時過早。計生法修改后,還需要各地立法機關修改對應的法規或條例,那時候才會涉及具體的婚假、生育假問題,這需要一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