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規【2016】1號)的規定,對在本市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的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崗。經審核,符合發放2015年度穩崗補貼的企業共56484家,符合發放2016年度穩崗補貼的企業共70991家,現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期為7日,任何組織和個人如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請自公示之日起15日內向企業參保轄區的分局失業科或社保站提出復核,我局將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附件:2015年度及2016年度我市符合發放穩崗補貼的企業名單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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