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是什么?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哪些情況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呢?
(1)終止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規另有規定的。
只要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就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注意,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必須要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一般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就業服務機構),一旦超過了60日就不予辦理了。
二、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卡原件;
2、本人本市的商業銀行活期存折或借記卡復印件(已與社保機構綁定銀行賬號的無需提供);
3、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
視同繳費年限的含義
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并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發養老保險金。
也就是說
按照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繳納社保
都可以視同為繳費年限!
但是還需要注意一個問題!
需視同繳費年限審核人事檔案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最長不超過20工作日。無需審檔視同繳費年限的即來即辦。
三、帶齊相關材料到以下任一窗口申領失業金
1、街道勞保所“一站式”服務窗口
2、社保委托的銀行窗口
3、自助服務終端(僅限非深戶員工辦理)
4、郵政代辦
5、社保服務窗口
把材料交給社保機構審核后,失業保險金會在次月15日前按月支付到失業人員銀行賬戶上。
四、失業金領取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失業保險金不是一直都可以領取的哦, 它也是有一個期限的!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規定為: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4.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就是說最多你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按照深圳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失業保險金期限第1至第12個月的,每人每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領取。
2016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為2030,也就是說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標準為:2030×80%=1624元。
最少你可以每月領取1624元!
五、什么情況停止領取失業金?
有以下情況的話是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就業服務機構介紹工作達到規定次數的;
6.失業人員死亡的。
總的來說,失業保險還是有很大用處的。領取方法一定要記住啊,誰還沒有個萬一呢?萬一你有一天需要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