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兩孩”時代,當年響應了“獨生子女”的父母依然有獎。2017年1月17日,市衛計委、市財政委、市人力資源保障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印發深圳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的通知》,這一新的獎勵辦法將從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昨天,市衛計委對這一新政策進行了解讀。該委表示,深圳此前實行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措施是2010年底相繼發布的“7號文”和“8號文”(即深衛人規〔2010〕7號、深衛人規〔2010〕8號文件),這類規范性文件的5年有效期已滿。此次施行的新辦法對原有辦法進行了完善,有四大變化。
變化一:新增兩類獎勵對象
新辦法的獎勵對象增加了兩類人群:一是已經領取一次性獎勵或退休金加發5%的獨生子女父母;二是2009年1月1日之后戶籍遷入深圳,且截至2008年12月31日男性已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標準為每月160元,即一年可領1920元。
市衛計委表示,原有的獎勵辦法規定,2009年1月1日起,具有深圳戶籍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每人每月可以享受16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金。
除此之外,原有辦法對一部分人群采取了不同的獎勵方式,即對2009年前具有深圳戶籍且2009年前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給予2000元-12000元不等的獎勵金或者退休金加發5%。與按月領取160元的人相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部分人群享受的獎勵被拉開了差距。新的獎勵辦法對此進行了完善,規定這部分人群從2016年1月1日起,也可以按月領取160元的獎勵金,從而使兩類人群獲得的獎勵基本持平。
在原有的辦法中,按月領取160元獎勵的時間起點為2009年1月1日,根據這個時間節點,有一部分隨遷入戶的群體被排除在了獎勵范圍之外,即2009年1月1日之后遷入深圳戶籍,但截至2008年12月31日已達到規定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新的辦法則規定這類人群從戶籍遷入深圳的當月起,每人每月領取160元的獎勵金。
以來自江西的張先生夫婦為例,在江西退休后,于2013年隨孩子將戶籍遷入深圳市,其中丈夫在2008年12月31日之后才達到60周歲的規定年齡,妻子則在此之前已達到55周歲。如果按照原有辦法,丈夫可以享受獎勵,妻子則無緣。新辦法施行后,夫妻二人均可申請每人每月160元的獎勵金。
變化二:辦理時限縮短到15天
原有獎勵辦法規定申請人要經過“三級確認+公示”,即向社區申請、街道核準、區級確認、社區公示。新的辦法取消了區級確認和社區公示,直接由街道確認,辦理環節更加簡化。申請辦理時限也從30個工作日減少到15個工作日,縮短了一半。
變化三:遺失證件可簽承諾書
在申請獎勵時,《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必需的材料之一。但現實中,由于時間過去太久,很多市民都難以找到這個證件。
為此,深圳創新性推出便民的“承諾制”:未辦或者遺失《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有單位的由單位出具是否屬于獨生子女父母的證明,并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核實;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核實;無法核實的由申請人簽訂承諾書。
變化四:微信可查詢發放結果
如何查詢獎勵金發放結果呢?深圳市衛計委開通了微信查詢,具體方法為:關注“深圳衛計委”微信公眾號(szwjwwx) - 點擊首頁下端菜單“我要查詢”-“獨生子女父母獎”,輸入申請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即可查詢。
此外,市民也可以通過深圳市衛計委的官方網站 www.szhfpc.gov.cn 查詢發放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