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印發《深圳市關于加快發展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各有關單位:
《深圳市關于加快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2018年10月15日
深圳市關于加快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的若干措施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推動我市人力資源服務業快速發展,力爭到2022年,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數量達到1000家左右,總產值達到1000億元;培育10家年產值30億元至50億元的人力資源服務龍頭骨干企業,引進50家國(境)內外高端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展50家以上有特色、有潛力、成長性好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立全市“一園多區”的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孵化成功全國領先的人力資源服務在線交易平臺,成為全國人力資源服務業的技術創新中心、資訊中心、研究智庫和高端會議展覽聚集地。充分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業推動經濟發展、促進和優化人才配置的重要作用,為加快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提供強有力的人力資源支撐。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加快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的意見》,深圳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鵬城英才計劃”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現就加快發展我市人力資源服務業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大資金支持
1.市級財政每年安排專項經費,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主要用于引進知名機構、培育本土品牌、鼓勵招才引智、推動產業集聚、支持創新創業、加強人才培養和統計分析等方面。
二、引進知名機構
2.積極引進國(境)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對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總部遷入本市的,經報市政府審定,分別給予1000萬元、800萬元、500萬元落戶獎勵。符合我市總部企業支持規定的,可享受總部企業的貢獻獎、租賃或購建辦公用房補助、總部用地等優惠政策。
3.對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本市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持續經營3年(含)以上的,根據其上一年度納入本市統計核算的產值規模及形成地方財力,經報市政府審定,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獎勵。
4.對估值10億美元以上的大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總部落戶本市,或在本市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持續經營3年(含)以上的,根據其上一年度納入本市統計核算的產值規模及形成地方財力,經報市政府審定后給予獎勵。本項獎勵與第2、3項的獎勵按照“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
5.支持前海蛇口自貿區充分運用現代服務業綜合試點等優惠政策,在財政、金融、服務模式等方面探索創新,大力引進國際知名人力資源服務品牌。
三、培育本土品牌
6.支持本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實施商標品牌戰略。首次上榜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經報市政府審定,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國家馳名商標的機構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省著名商標的機構給予50萬元獎勵。本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海外市場或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獎勵。
7.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兼并、收購、參股、聯盟等市場化方式做強實力,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影響、成長性好、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集團,提升行業整體素質和競爭力。
8.支持本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市場營銷和品牌宣傳,塑造優質服務品牌。每年投入不少于300萬元用于宣傳推介本市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平臺、人力資源服務創新項目(產品)。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通過舉辦專業論壇、學術會議、推介會、博覽會、創新創業大賽等公益活動,宣傳推介我市人力資源服務品牌、人力資源服務創新項目(產品)的,給予相關費用。
四、鼓勵招才引智
9.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緊缺的高端人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引進人才的,根據“人才伯樂獎”規定,經評估可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10.鼓勵本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跨國經營或設立駐外分支機構,積極開拓國際業務,參與國際人才交流與合作,構建全球化人才服務網絡,為我市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
11.引進知名的全球性專業協會及專業研究機構,支持在本市開展人力資源服務領域的國際認證等項目,以及開展人才規劃、人才評價體系、人才服務指數等人才領域研究,提升我市人才競爭力。
五、推動產業集聚
12.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及產業布局,統籌規劃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優勢互補、各具特色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發揮園區創新引領、輻射帶動作用,推動人力資源服務產業集聚發展。
13.對經批準認定的國家、省和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開園資助,獲得高一級認定的可按照相應標準補齊差額。國家、省和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運營之日起5年內,每年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運營補貼,主要用于園區的公共服務平臺、基礎設施設備投入、信息化建設、運營管理、宣傳推介、入駐機構場租減免等支出。
14.支持前海蛇口自貿區探索建立國際化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及國際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立足全球視野,創新發展模式,構建與國際接軌的人力資源服務體系,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國際化發展。
六、支持創新創業
15.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運用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創新服務產品和模式、拓展服務渠道,促進行業創新發展、融合發展的,給予資助。
16.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展高級人才尋訪(獵頭)、人才測評、服務外包、薪酬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咨詢、人力資源管理軟件等高端業態和產品,拓展服務領域,提升服務質量。
17.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服務產品及新興業態的標準化研究及體系建設。對參與標準研究、制定和修訂、承擔國內外標準化專業機構及組織重大標準化國際交流等活動的,給予資助。
18.本市新設立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租賃自用辦公用房(不包括附屬和配套用房),可享受租金的50%連續最長不超過12個月租房補助,實際租賃價格高于市場指導價的,按市場指導價計算租房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入駐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可享受期限連續最長不超過48個月的場地租金補貼或減免。
19.對個人創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并符合政策規定的,可申請政府創業擔保貸款。個人獨立經營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20萬元,合伙經營的按照每人不超過20萬元,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性”貸款,市財政按照我市創業擔保貸款有關政策給予貼息。
七、加強人才培養
20.我市從事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的國(境)內外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及其團隊,符合條件的可享受我市高層次人才相關的獎勵、資助等優惠政策。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的高級管理人才、技術創新人才、高層次人才,可按規定享受我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
21.定期選派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中高級管理人員到國(境)內外高等院校或研究機構、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學習培養,大力培育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的領軍、后備人才和職業經理人。依托國(境)內外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社會機構及企業,建立人力資源服務培訓基地,加強人力資源服務業技能型人才培訓、從業人員崗位培訓。
八、加強統計分析
22.加強人力資源服務業的數據分析應用和信息共享,定期發布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報告和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統計、人力資源市場緊缺人才崗位和專業目錄等信息,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本措施和我市總部企業扶持等其他同類型政策按照“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
本措施自2018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