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停工留薪期?
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停工留薪期是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期限。工傷停工留薪期應當根據傷情的具體情況來確定,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最多延長不超過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