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條件
對在本市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該年度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的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崗。
二、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企業登錄廣東省政務服務網進行申報。
2.受理。系統當場受理申請。符合條件的,系統當場出具《市XXX年度企業穩崗補貼擬發放明細表》;不符合條件的,系統提示不符合受理的原因。
3.審核。受理后,經辦機構對企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情形進行審查,提出擬辦意見,10個工作日內完成內部審查;30日內聯合多部門完成共同審查。對審查通過的企業在社保局官方網站進行為期7日的公示,任何組織和個人在公示之日起15日內可提起申訴(特殊環節不計入承諾辦結時限內);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申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完成復核。
4.審批。對公示通過的企業統一進入待發放名單。
5.辦結。市社保局將公示后的名單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定后,向市財委申請資金,申請年度的10月31日前完成發放。
6.送達。登陸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查看辦理結果。
三、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企業向市(或區)行政服務大廳社會保障服務廳綜合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企業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員當場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深圳市XXX年度企業穩崗補貼擬發放明細表》;企業不符合申請資格的,工作人員出具《深圳市企業穩崗補貼業務不予受理決定書》;申請人材料不齊全或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員出具《深圳市企業穩崗補貼申報業務指引告知書》,補充或更正后再受理。
3.審核。受理后,社保經辦機構對企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情形進行審查,提出擬辦意見,10個工作日內完成內部審查;30日內聯合多部門完成共同審查。對審查通過的企業在社保局官方網站進行為期7日的公示,任何組織和個人在公示之日起15日內可提起申訴(特殊環節不計入承諾辦結時限內);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申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完成復核。
4.審批。對公示通過的企業統一進入待發放名單。
5.辦結。市社保局將公示后的名單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定后,向市財委申請資金,申請年度的10月31日前完成發放。
6.送達。登陸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查看辦理結果。
四、申請材料:
網上自主申報材料: 企業營業執照
經辦窗口申報材料:企業營業執照,企業經辦人身份證,《深圳市企業穩崗補貼發放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