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集中、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分別是什么?
什么是殘疾人集中就業?
答:殘疾人集中就業是指在政府和社會舉辦的殘疾人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和其他福利性單位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
什么是殘疾人按比例就業?
答: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是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用人單位根據規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為其選擇適當的工種和崗位的就業形式。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保障殘疾人就業義務。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什么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答: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繳納的資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主要于促進殘疾人就業、領域,但一些地方法規也通過立法形式將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用途拓展到殘疾人康復、殘疾人等領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