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醫保分局、財政局、稅務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好國家關于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的措施,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工資基數調整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20年7月1日起,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繳費上限為16200元,即我市上年度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5400元的300%。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暫不調整,仍按2019年度的下限3126元執行。
二、用人單位及職工應按照職工本人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收入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高于(或低于)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的,以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為繳費基數;人員的繳費基數在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之間選擇申報。
三、本通知由市醫療保障局會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汕頭市稅務局負責解釋。
汕頭市醫療保障局 汕頭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汕頭市稅務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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