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應繳費的殘疾人保障金?
答:應繳保障金=[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崗殘疾人就業職工人數]×本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80%;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人數×0.5%,單位在崗職工平均人數,以該單位的參保平均人數計算。
應繳保障金=【上一年度本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80%*0.5%*參保人數/12】/參保人數
企業應按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崗職工人數0.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安排殘疾人達不到0.5%比例的用人單位,每少安排一名殘疾人,每年度按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寶安、龍崗兩區分別按該區公布的統計數字)的8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企業在崗職工人數是以本單位每月參保人數最多的險種為標準。
在崗殘疾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合同,且辦理社會保險的市戶籍殘疾人(安排一名盲人或一級肢體殘疾人就業的按安排兩名殘疾人計算)。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的具體范圍有哪些?
答: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的具體范圍包括: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它經濟組織,包括在本市登記的外地駐深單位和企業、私營企業、港澳臺同胞和華僑投資的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上述單位應不低于上年度平均在崗職工人數0.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0.5%的用人單位,每少安排一名殘疾人,每年度按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寶安、龍崗兩區分別按該原公布的統計數字)的8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有哪些特殊對象暫不用征收殘保金?
答:(1)“農村城市化單位”;(2)“低保人員、享受工傷待遇人員”參加保險而組成的單位;(3)經批準的殘疾人福利企業。
單位今年的4月份在工商局注銷了營業執照,8月份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時候還需要征收這個單位的嗎?
答:需要,因為今年征收的是上一年度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由機構來代征收的?
答:從2005年開始由社保機構代征收的。
欠薪保障費如何繳納?
答:1、對于已辦理了參保登記的企業,統一在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帳戶中托收;
2、對于未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的,企業可到屬地各社保機構的征收業務窗口先申請企業參保登記后再通過銀行賬號托收業務窗口辦理繳費手續。
征收欠薪保障費的依據是什么?
答:征收欠薪保障費的法律依據是《深圳經濟特區欠薪保障條例》。
欠薪保障費的代征時間?
答:欠薪保障費于每年第一季度征繳當年的欠薪保障費。新成立的用人的單位于成立次年開始繳納。
企業辦理欠薪保障金退費需提供什么資料辦理?
答: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到所屬的征收部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