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關于實施高層次產業人才“菁英計劃”的意見》和《市羅湖區“菁英人才”認定辦法》、《深圳市羅湖區“菁英人才”綜合服務辦法》、《深圳市羅湖區“菁英人才”尋聘獎勵辦法》等三個配套文件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4日
關于實施高層次產業人才“菁英計劃”的意見
人才強則羅湖強,人才興則羅湖興。面對新一輪產業轉型升級的機遇和挑戰,面對經濟新常態下的規律和特點,面對實現羅湖“創新開路、質量至上”的任務和要求,必須強化創新驅動產業發展、人才驅動產業升級的路徑依賴,制定和實施高層次產業人才“菁英計劃”。實施意見如下:
一、總體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思路。實施高層次產業人才“菁英計劃”,就是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破除一切制約人才的制度障礙,強化產業人才的開放度和相關工作機制的靈活性,挖掘國內和國外人才資源,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及社會化、市場化的運作方式,開展對高層次產業人才的培育、引進、認定和服務,激發產業人才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加快高層次產業人才聚集和高端產業聚集,實現新常態下羅湖經濟的高質量增長。
(二)主要內容。實施高層次產業人才“菁英計劃”,主要是依托羅湖現有產業基礎,著眼于未來產業發展需要,以高端的生產性服務業、“互聯網+”產業,以及深圳市確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為重點領域,開展高層次產業人才的培育、引進、認定和服務。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采取標準化人才認定的方式。經認定納入“菁英計劃”的人才即“菁英人才”分為A、B、C三類,A類人才為深圳市國家級領軍人才及以上級別人才或其他相應層次人才,B類人才為深圳市地方領軍級人才或其他相應層次人才,C類人才為符合一定條件的青年項目的創辦人或創新團隊。對三類“菁英人才”實行不同的人才待遇標準,提供住房安居、創業支持、健康管理、研修資助、聯誼交流、子女入學、父母養老等服務。
(三)工作目標。充分發揮政府、企業、社會組織、行業協會等多方作用,建立科學規范、運作暢順的“菁英人才”工作機制,力爭到2020年,培育引進100名A類“菁英人才”、300名B類“菁英人才”和600名C類“菁英人才”,基本形成高層次產業人才集聚和高端產業集聚效應。
二、重點工作
(一)制定“菁英人才”認定標準。主要針對高端生產性服務業(銀行、證券、財務、保險、基金、私募、創投、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互聯網+”產業(互聯網金融、電子商務、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生物、互聯網、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節能環保等)和未來產業(生命健康、海洋經濟、航空航天、軍工以及機器人、可穿戴設備、智能裝備等)領域,制訂具體的人才認定標準清單,不唯學歷、職稱、資歷和身份,建立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科學規范的人才認定評價機制,只要符合人才分類條件,都可以認定為相應類別的人才,不受數量限制。責任單位: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成員單位。
(二)創新“菁英人才”工作機制。改變政府工作大包大攬模式,將“菁英人才”工作的具體事項,包括人才認定申請的受理、認定,以及一系列后續服務等,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轉移由有資質和能力的社會組織承接和實施,實現人才認定、評價、服務工作的社會化、市場化運作。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職責是制定人才政策和標準,對外包服務環節進行監督和指導。責任單位: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人力資源局、區政府采購中心、社會組織。
(三)做好“菁英人才”綜合服務。制定“菁英人才”待遇標準及綜合服務辦法,按照不同類別,給予“菁英人才”相應的安家、創業補貼和物業補貼,提供健康管理、研修資助、聯誼交流、子女入學、父母養老等服務。委托社會組織,開發綜合服務互聯網平臺和移動APP應用,通過先進的信息技術手段,對“菁英人才”提供優質高效的綜合服務。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局、各成員單位、社會組織。
(四)組建“菁英人才”聯誼會。政府資助、鼓勵“菁英人才”群體成立專業社會團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學術、、講座、沙龍等交流活動,發揮專業社會團體自我服務和公益服務作用,提高“菁英人才”的社會價值和影響力。責任單位: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社會組織。
(五)實行“菁英人才”服務專員制度。委托社會組織,組建人才服務專員隊伍,對“菁英人才”提供周密細致的服務,包括落實人才各項服務的代辦、聯絡等工作,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人才的動態信息管理工作。建立人才服務專員工作定期考核制度,提高人才服務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局、各成員單位、社會組織。
(六)建立“菁英人才”尋聘激勵機制。制定相關獎勵政策,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鼓勵機構、行業協會和企業參與羅湖區招才引智工作,對尋聘、引進“菁英人才”落戶羅湖區工作或創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和企業進行獎勵。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局、區財政局。
(七)發揮“菁英人才”智庫作用。建立“菁英人才”信息庫,將其重要個人信息、研究方向、階段性成果等信息入庫,并實現人才信息實時動態更新和交互管理。利用“菁英人才”判斷行業發展的專業視角,為羅湖區研究制定各項決策獻計建言,切實發揮高層次產業人才的“外腦”作用,實現高層次產業人才研究成果、專業意識和敏銳判斷向對策建議的轉化。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局、區發展研究中心。
(八)加強“菁英人才”政策推介。借力深圳國際人才交流大會平臺,積極開展與參會人才的互動。參與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全球招聘活動,將羅湖“菁英人才”政策優勢推向國際人才聚集地區。聯合國內知名網絡招聘平臺和主流電子媒體,集中推廣羅湖區高層次產業人才政策。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人力資源局、區經濟促進局、區科技創新局、區投資推廣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是實施高層次產業人才“菁英計劃”的領導機構,負責重大事項的決策、指導和協調。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將“菁英計劃”的各項任務進行分解,明確責任單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二)保障資金投入。區財政局要保障資金投入,加強資金監管,建立規范、高效的“菁英人才”資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區人力資源局、區科技創新局要做好資金預算的編制和資金使用的管理,保證資金及時、準確、安全地發放。
(三)營造良好環境。各單位要強化服務意識,制定簡便易行的人才服務政策落實辦法,不斷優化人才發展的微環境。積極利用現有宣傳渠道和“時尚羅湖”等新媒體手段,對羅湖區人才工作重大事項、人才活動、人才專訪、政策優勢等進行宣傳報道,體現“重才、惜才、用才”的理念,營造“尊重人才、鼓勵創新”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