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務院委托,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李斌作關于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此次修改的總體思路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緊緊圍繞實施全面兩孩進行修法;調整完善獎勵保障等計劃生育配套制度,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供支撐;采取修正案的形式,對存在分歧、暫時形不成共識的問題以及適合在配套法規中解決的問題,暫不修改。
李斌說,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2002年施行以來,對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穩定低生育水平,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促進計劃生育事業健康穩定發展起到了重要推動和保障作用。為適應我國人口發展出現的重大轉折性變化,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對現行生育政策進行了重大調整,作出了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的決策部署。實施全面兩孩政策,需要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涉及生育政策的條款以及相關配套規定。
10月30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向國務院報送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國務院法制辦征求了中央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和有關團體的意見,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認真研究有關意見,對送審稿進行了修改,形成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
李斌說,修改的主要內容為: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地方可以結合實際對允許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體辦法。具體規定是: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同時明確,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關于調整完善獎勵保障等計劃生育配套制度。修改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同時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獎勵扶助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獨生子女父母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父母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根據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的新形勢,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根據生育政策調整,配套推進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改革,刪除夫妻應當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等帶有強制服務色彩的內容,規定夫妻自主選擇避孕節育措施。
此外,本次修法還將2004年《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中保留的機構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許可納入法律規定,并對法律責任條款作了相應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