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生育保險參保人如果在外地生育,發生的生育費用申請報銷時需要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如下:
1.參保人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2.《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申請表》(收原件);
3.加蓋醫院公章的原始收費收據(收原件);
4.加蓋醫院公章的醫療費用明細清單(驗原件,收復印件);
5.加蓋醫院公章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出院小結(驗原件,收復印件)(注:報銷住院費用時需提供出院小結);
6.參保人本人銀行賬戶:
已辦理金融卡的,不需要再提供銀行賬戶復印件,報銷費用將直接支付入其金融社保卡綁定的銀行賬戶里;未辦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本市“中國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平安銀行、農商銀行”的銀行卡或銀行存折復印件,驗原件。
7. 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死亡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注:分娩的提供);
8.計劃生育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1)深圳市內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無需提供;
(2)參保單位外派的非深戶籍參保人在市外開具“計劃生育證明”的,可提供長期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同時需提供參保單位出具的 “單位外派證明”;未配偶可提供戶籍所在地的“計劃生育證明”;已取消計劃生育證明的城市需提供計生部門開具的證明該次生育為符合計劃生育內生育的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9.參保單位外派證明(收原件)(注:參保單位外派的非深戶籍參保人無法開具本市計劃生育證明時需提供);
10.代辦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注:委托他人代辦時需提供);
11.失業登記證明。
未就業配偶為非深戶籍的,報銷未就業配偶醫療費用時提供,深圳市內開具的失業登記證明無需提供;市外部門出具的失業登記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