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二孩”以內不用審批
“全面二孩”后,全國對生育兩個以內(含兩個)孩子的,不再實行審批,改為生育登記,進一步簡政便民。
深圳的《若干規定》也據此進行了規范:
對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夫妻實行生育登記制度,由夫妻雙方到一方戶籍地或者現居住地街道辦辦理生育登記。
對符合《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再生育條件的夫妻實行再生育審批制度,由夫妻雙方共同向一方戶籍地街道辦申請,并經其批準后方可再生育。